6月24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节目《高速路下的真相》,以下为节目内容:
演播室主持人 方静: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焦点访谈》。湖南话里,把“空手套白狼”的中间商形象地称为“提篮子的”,对那种层层转包的工程则称为“提篮子工程”。意思是说,这中间层层扒皮的环节太多,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不久前,正在建设中的上海 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南段,也就是邵怀高速公路的一个包工头举报,他自己承包修的这段路就是这样的一个“提篮子工程”。
解说:
他叫曾存质。2005年初,他带着70多名农民工承包了邵怀高速公路的一段路基土方工程。就在这段工程接近完工的时候,老曾却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修的这段高速公路存在质量的问题。
曾存质 民工队长:
就是存在下面淤泥没有挖。现在我们就是看到这个深槽,深槽的这个位置就是原地面。
记者:
有水,也有泥,还有草。
曾存质:对。
记者:像这样的地面是必须要清理干净之后才能填土方,是吗?
曾存质:像这样的地面必须要清除干净,不把淤泥清除干净,它以后就会出现路基不稳定,路基不均匀的沉降,甚至会出现塌方,路基开裂。
解说:
不仅老曾一个人反映这个问题,和老曾一起干活的其他人也反映,他们承包的路基土方工程,有四段没有进行彻底地清淤。
罗荣 施工人员:
那边有一个地方,是一个塘。开始我们要把那个地方要清出来,后来就没有清,晴天了稍微干一点,就埋到底下去了。
记者:
就填土了。
罗荣:
嗯。
解说:
老曾和民工们为什么要反映这个问题呢?原来工程要完工了,可工程款却迟迟拿不到手。在讨要工钱的过程中,老曾见到了自己所承包的四个路段的工程变更资料上,清淤量为5万多立方。已由业主和监理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这份资料表明,清淤工程已经完工,数量准确无误,质量符合要求。可老曾说,实际上他们的清淤量只有1.5万立方,这么大的出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
这个工程是谁做的呢?
蒋鹏飞 邵怀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就是中铁四局。
记者:
这都是中铁四局一分公司来做的?
蒋鹏飞:
对。
解说:
据业主邵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介绍,2004年年底,他们将邵怀高速第四标段13公里长的高速路建设任务承包给了中铁四局一分公司。
詹伟中铁四局一分公司第四标段项目经理:
做是应该做了。你要说这工程不做,那可能吗?做一个项目,不是一个施工单位的事,有监理,有业主天天在工地上巡逻,不可能没有做,是百分之百做了。
记者:
是不是你们做的?首先问你,这四项工程是不是你们的人做了?
詹伟:
是不是我们的人做的?是汤界华做的。
解说:
汤界华是湖南西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板。原来2005年初,中铁四局一分公司在承包下这项高速路工程后,又将其中的4公里路基土方工程分包给了西湖公司。
卢伟飞 湖南省西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地负责人:
干了,百分之百干了,剩下的都是我们自己干的。
记者:
你们是什么时间干的?
卢伟飞:
具体什么时间,我还真不记得。
记者:
干了多少时间?
卢伟飞:
干了多长时间,我现在我也记不起来。
记者:
哪一天完工的?
卢伟飞:具体的时间,我还真不清楚。
记者:
用了几台挖掘机?
卢伟飞:
用了两台挖掘机。
记者:
这个机器是你们的,还是租来的?
卢伟飞:
是我们的。
记者:
司机叫什么名字?
卢伟飞:
这个东西,我还真不清楚。
解说:
西湖建筑公司对清淤工程施工环节的一问三不知,似乎可以从老曾提供的这份合同中找到答案。合同显示:西湖公司把他们从上级承包人那里拿到的4公里路基土方工程中的2.4公里,再次转包给了老曾。也就是说,这个路段的清淤工程实际上是由老曾他们做的。
蒋鹏飞:
这也是不允许的。
记者:
像这种合同是不允许的?
蒋鹏飞:
不允许。
记者:
那这属于什么问题?
蒋鹏飞:
这是属于分包。
记者:
属于分包了?
蒋鹏飞:
对,非法分包。
解说:
根据交通部的规定,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当中,严禁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但是在这条高速公路建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是个典型的“提篮子工程”。业主邵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邵怀高速第四标段13公里长的高速公路建设任务承包给了中铁四局一分公司,一分公司又将其中的4公里分包给了西湖建筑公司,西湖公司则将其中的2.4公里再次分包给了老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