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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夏季高温天气越来越多,温度也越来越高,因中暑而死亡的人数也呈上升趋势,另据有关调查,我国农民工总数超过两亿,在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等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人数已经超过一半,高温中劳动者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要求为高温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那么,高温立法是不是很难呢?
张存恩:“这个太不难了,防暑降温比较起来算是在劳动保护里头是最容易的事。”
既然高温立法的难度不大,那么目前国家的有关部门有没有考虑高温立法,为此,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高温是一个职业危害因素,那么它是属于职业危害物理因素中间的之一,那还有低温呢,你比如振动、噪声,这些都属于物理因素,还有射线,这些都属于职业危害因素,但不可能因为职业危害因素,成百上千种不可能针对每一种危害因素都来搞一个条例。”
在卫生部门看来,目前我国现有法律中已经涵盖了高温保护的问题。
苏志:“现在的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包括还有其他方面有些法律,比如说《劳动法》,这些方面法规实际上都有相关的规定,只是因为高温,它是一个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健康的因素之一,没有专门针对高温这个单一的因素制定的这种特别的规定。”
然而,这些分散在《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之间的原则性规定,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很难落实。
王向前:“因为法律上对高温天气有一个用人单位、企业究竟要怎样做,采取哪些措施,并没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尽管法律上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关于劳动者的权利,关于用人单位的义务,但是对高温天气这个问题,必须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更具体的,有明确操作性的,有明确标准的这样的立法,这样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好。”
随着美国、印度等国近年来不断出现炎热天气造成大面积人群中暑死亡的事件,高温所造成的危害性,已经不仅仅是职业危害如此简单。
王向前:“高温天气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它是一种自然灾害,而且是我们人力不能控制的,它的发生往往是不能克服的,我们能做的只能是预先地采取措施,建立一些制度来保证人们在高温天气来临的时候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措施。”
据了解,目前国家已经开始有意进行高温立法,但高温保护问题涉及卫生、劳动、安监和全总四个部门,要让四个部门短时间统一意见却不那么容易。
苏志:“劳动时间的问题,劳动者的待遇的问题,这块都是属于劳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问题,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可以保护劳动者,在高温的情况下,作业的安全,那么这个方面可能更多的是卫生部这方面要考虑的问题,另外,对企业作业场所怎么样进行监管,这可能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考虑的问题,我认为呢,我个人认为部门之间的话它有一个相对比较明确的分工。”
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一个有卫生、劳动、全总、安监局几个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会议讨论认为高温是否需要立法应作进一步调研。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王俊治:“这个涉及到四个部委,这个需要相互之间的配合协作,再一个像立法工作是属于全国人大的,立法要经过全国人大,应该说从我们的角度就是调研掌握了解一些情况以后,提出工会的意见和主张。”
张存恩和苏毅勇这两位老人告诉记者,当初劳动部、卫生部和全国总工会出台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从起草到颁布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如今时隔近半个世纪,这些亲身经历过中国唯一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制定的老人们同样希望一部新的高温劳动保护法规能够尽快出台。
张存恩:“现在这么多农民进城做工,那么多工地温度很高,应该按照现在的情况,认真作修改。”
苏毅勇:“我觉得现在应该规定,可以把暂行变成规定。”
半小时观察:以人为本要落实到法律上
46年前,我们都在用蒲扇降温,现在很多家庭已经安上了空调;46年前,北京很多公共汽车像闷罐子,现在北京很多公共汽车都安装了空调;有一天,我路过一个武警站岗的哨位,发现在他的头顶上多了一个凉棚,凉棚上还安装了一个电扇。这一切都在显示着我们社会的进步:防暑降温的技术在提高,人们手头也越来越有钱,大家都在想尽办法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劳动条件。
但是,这一切变化都没反映到我们的高温保护法规上面,我们仍然还在使用着46年前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现在一些城市偶尔试过高温停产,比如,气温达到多少摄氏度可以停工、哪些工种应该停工或采取什么措施等等,但没有国家统一的法规,这些都只能是临时性的措施,缺少保护的力度。缺乏刚性的法规依据来保障老百姓的健康,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缺失。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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