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记载骆越族文身的,是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在论到“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时,引称海南岛上黎族文身,说“剪发文身,错臂左衽”,是“瓯越之民”,《索隐》引刘氏的话说:“珠崖、儋耳谓之瓯人,是有瓯越。”这里,当时是以肯定的语气,用文身这种特例来说明,对于“礼服”,不能强求一律,不同的地域,因为“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地域环境所形成的,差异极大,无可厚非,包括文身。
东汉时,杨孚在《异物志》中说:“儋耳,南方夷,生则镂其颊皮,连耳匡,分为数支,状如鸡肠,累累下垂至肩。”这段记载,是典籍中第一次将文身的线条体制及所文的身体部位加以描述。这种复杂的文身艺术,可以推断出,在杨孚以前,已经有悠久的传统。但杨孚所说的,人们文身的生活阶段,则指为出生的时候。这与后来的说法不同。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引晋代王范的《交广春秋》记载,说朱崖、儋耳二郡(按:当时实指整个海南岛),“皆殊种异类,被发雕身”。文中没有指明文身是在人生中的什么时候;但下文说:“女多娇好,白皙,长发,美鬓。”这显然是说女子到了青春期。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文身是“女年及笄”,指女子可以盘发及笄的年龄,即成年。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也肯定了“女及笄黥颊”。赵汝适《诸番志·海南》同样认为“女子及笄即黥颊”。明清两代的载籍,说法与宋代相同,只不过像清代屈大均《广东新语》中换了一个说法:“女将欲字人”,或者像张庆长的《黎岐纪闻》说“女将嫁,面上刺花纹,涅以靛”。这样看来,东汉杨孚说黎族是出生时文身,是不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