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永传) 记者6日在福建惠安县公安局,听故事式的了解到:发生在该县的一起“卖儿”案,曝出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荒唐事:被卖掉的儿子不是“父亲”所生,亲妈抢了女儿的情人,并伙同情人卖了亲外孙。
江西女子报警:姘夫卖了我的儿
今年春节刚过,来自江西瑞金的女子陈某英到福建惠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刑侦中队报案,称2007年,与自己同居的惠安螺城男子辛某福,伙同自己的母亲邓某凤,将辛某福与自己的亲生儿子卖掉。
惠安警方经侦破,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抓获了辛某福、邓某凤及“中介人”林某英。
报案女生活混乱 儿子非“父亲”所生
2000年,年仅17岁的陈某英到泉州打工,认识了同厂工友、时年29岁的辛某福。2003年,陈某英回江西老家与同乡人谢某结婚。婚后不久,陈某英返回惠安,并很快与辛某福租房同居了。
2006年,陈某英因琐事与辛某福争吵,一气之下离开辛某福,又与另一男子同居。
同年5月的一天,陈某英突然找到辛某福,称自己怀孕了,并一口咬定辛某福是孩子的父亲,并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此后,二人再次同居。
2007年4月23日,陈某英在惠安某医院经剖腹产生下一男婴,辛某福为其取名辛某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