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里莫名其妙地死人很常见。每隔一段时间,看守所的医生就来发维生素B、D呀,我们问怎么回事呀?医生说又死了个人,解剖了都不知道什么原因,可能号里营养不好,赶紧给大家补充些营养,以防万一。
看守所里两三年都吃不到一口青菜。这里关了很多处级、厅局级的人物,大家经常谈拌空心菜,都会流口水。我在这里呆了半年头发就白了,一方面是因为愁案子,另一方面营养太差。
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里生存环境太恶劣了。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比如说刚进来的嫌疑人生命是最脆弱的。经过审讯的高压,嫌疑人身心俱疲,没吃没喝,精神高度紧张,不堪一击,在外面可能20拳都打不死,进来一个指头就戳死了。我是当兵的出身,身体棒棒的,那么残酷的训练都经受得起,进来却连续7天盗汗,极度虚弱。要是适应不了环境,没调整好,就走了。
我们这里从不放风,一个个皮肤雪白雪白的。晒太阳怎么晒?冬天的上午,有一缕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总共也就十几分钟,大家就轮流晒一会儿。这是最让我刻骨铭心的。
干部是不会进号的,除非搜查违禁品。那时候武警手持冲锋枪冲进号里,大家抱头蹲在墙角,要是哪个人抬起头,橡皮棍就敲过来了,那真是奇耻大辱。我们这些人还不是犯人,是嫌疑人哪。
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
我们最羡慕的是一个外籍华人。他是个诈骗嫌疑人。每个月,该国领事馆驻广州的领事都会飞过来看他,我们感到他们把人看得最重。“坐牢”3年,我脑海里经常会浮现《水浒传》描写狱卒的细节,一千年过去了,狱卒除了衣服穿得不一样,有多少本质区别呢。
在号里所有的信息外面的人都不会知道。按照规定,嫌疑人不可以会见家人,就是律师,我也是三个多月后第一次见。出来之后我才知道,这都是律师申请了好多次看守所才同意的。一年大约只能见一两次,每次都高兴得不得了。会面大约有半个小时,除了案子,没法谈别的。警察在旁边,提到别的就会打断。再说,这些东西跟律师讲了有什么用呢?
我们最羡慕的是一个外籍华人。他是个诈骗犯,关了两年。诈骗罪是最让号里人瞧不起的,但他属于“一斤”、“二斤”的人物,连警察都畏惧他三分。因为,每个月,该国领事馆驻广州的领事都会飞过来看他,雷打不动,他每次都很骄傲地出去。我们问他,每个月都看你,哪有那么多话说?他说不过就是问是不是挨打之类的,就是一句话不说,人家也来看,这是规矩。这个形式代表了很多很多内容。我们感到他们把人看得最重。
就该现象有相当多的理论专家和实践一线的官员进行过探讨,暂就了解的情况作以总结。首先,从体制上将看守所从公安部剥离出来,归到司法部,可以防止超期羁押和牢头狱霸的存在,中国政法大学的王顺安教授认为这在法理上是可行的。他建议确立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和刑事执行法体系,与国际接轨。有一位看守所所长也认为,羁侦分开后可以防止羁押隐形危害的产生,避免某些公安机关借防止逃脱和便于审讯为由刑讯逼供、滋生狱霸,他指出“到我国实行零口供时,情况才会发生变化”。推进此种改革的难点有二:一是人员配置问题,公安警力足,负责看守所的话,警员能够轮换交流,不会存在固定状态,而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人员少,有些人可能要一辈子都在看守所工作,有违意愿;二是看守所经费都是由县级财政保障,这是一个财权调整问题。其次,当前易于出事故,主要在于民警工作缺乏责任心和看守所硬件设施的不到位。前者没有责任感,管理途径不科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牢头狱霸的产生;就后者而言,关押、监控设备缺乏,看守所条例明确要求对各类人员分别关押,但很多看守所不能实施,只能粗放地分管分押乃至混押。
制度改革是根本,但在此之前,可以通过提升民警责任感和完善看守所设施来一定程度上实现科学、人道和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