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照车主也可返费
车辆养路费已在本市缴至2008年12月31日,但车主持有非北京市机动车驾驶证(即不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核发的牡丹交通卡)的,同样返还应减征的养路费。需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工商银行银行卡、本人(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养路费征稽部门人工办理POS机刷卡返还。
■奥运期间
持通行证车辆不返养路费
根据相关规定,奥运期间持通行证件、不受单双号行驶限行或停驶的车辆不再返还养路费,只返还“每周停驶一天”应减征的养路费。
■9月30日后将适当延期办理
对未能按期办理返还手续的车主,将适当延长至2009年12月20日。12月21日(含)后不再办理养路费返还。
■5月15日起可查返费到账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集中自动返还的机动车车主,可于2009年5月15日后登录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机构网站(www.ylfzhj.bj.cn)查询资金到账信息;或者拨打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服务热线95588以及ATM机查询。POS机刷卡返还的车主当时即可到账。养路费返还后,工商银行卡对账单或95588查询时“交易类型”为“公路”的金额即为已返还的养路费。RJ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