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成员进入看守所实地调查。 杨之辉 张赜涛 摄

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网友“边民”提问。(新华社记者 王研 摄)
按照之前的议定,大家要求去看守所现场查看。晋宁县公安局当着媒体和委员的面向昆明市公安局请示,得到了同意。进看守所后按照规定,大家被要求把手机、录音笔、相机甚至包等交给入口处统一保管,陪同的警方人员也一样“托管”了这些物品。记者心想:警方的程序真是滴水不漏,一点瑕疵也找不着。不能摄影录音真是有点遗憾,只有靠笔记了。
查看案发现场第9监室时,警方介绍了死者李荞明的位置、跌倒的情况等,记者看到放风室很狭小,门是铁门。此后大家聚在会客室,要求面见第9监室玩游戏的其他人及伤害死者的普某某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发出口头检察建议,认为此会见程序不合法。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闫红兵表示:“接受检察意见,无法满足此要求。”
调查委员会随后询问了案发当天值勤民警,并查看了《死亡医学证明书》等书证。体检表显示李荞明身高165厘米,体重49公斤,矮小偏瘦。而致死李荞明的普某某据警方介绍身高172厘米,体重72公斤。当调查委员会进一步要求调看录像资料时,警方表示:此事涉及机密,要求不能满足。

介绍会结束后媒体“包围”了晋宁县公安局长。(新华社记者 王研 摄)
气氛有些尴尬,难道是警方故意为难?当提出的要求屡遭拒绝,调委员的很多人都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但从警方给出的理由看,既合理又合法。没办法,虽然是调查委员会,也同样没有违反法律进行调查的权力。就记者的个人看法:如果是超出法律框架作出的调查结果,恐怕本身就没有说服力。但大家心中也有疑问:这些要求,我们在晋宁县公安局警方介绍情况之前,就由“风之末端”提出了,为何当时没有被拒绝?
委员压力大 报告终出炉

“躲猫猫”调查委员会主任风之末端
走出看守所早已超过午饭时间,调查委员会拒绝了晋宁县公安局的午饭邀请,每人出36元交给“风之末端”,AA了这顿饭。回昆明后因为没有场所,大家借用了省委宣传部的一间会议室,龚飞等人安排好以后就走了。委员们商议:由于没接触到核心,要靠今天的调查搞清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把全天的调查经过还原出来,再加上我们的结语,让网民自己去判断真相。
由于要听全天的录音、要写看守所里的情形,因此尽管工作分摊给了几个委员,但仍然进展缓慢。大家又渴又饿,但会议室里的矿泉水桶早就没水了,要出去买饭也很麻烦。坚持到晚上9点左右,有两位委员开车出去为大家每人买了一碗米线,大家又投入了紧张的工作。11点多调查报告终于产生,经过委员们的讨论、核对、修改,12点多定稿被拿去打印,等大家签完字,已经凌晨1点左右了。

唐春成 绘

赵云萍/画
“这个委员不好当!”终于感到些许轻松的委员们互相开起了玩笑。记者也有着深深地感触:这次调查让每位成员真正体验到了代替公众行使知情权的不易。的确,大家压力都很大,因为网民对调查委员会的期望是“公布真相”。但委员们毕竟也只是普通人,既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也没有相应的司法权力,靠这些人就想完全揭示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很多核心人物、证物都没能接触到。这确实是遗憾,也是很无奈的事。
但无论如何,在记者看来,虽然没有对事件下定论、虽然大家还有很多疑惑、虽然这次调查仍有许多遗憾,但让网民、社会人士、媒体代表参与调查本身就是一次创新。记者个人认为,这次行动的意义大于实质,其意义在于群众亲自体验了“阳光政府”的承诺,在于政府在处理网络事件时更加成熟、客观,在于公民开始参与重大事件,在于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各类现象更多、更深入的思考。
新闻链接:云南警方公布“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

调查委员会到达事件发生现场(摄影 杨之辉)
新华社昆明2月20日电(记者王研)2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了最近网友极为关注的“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经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后擅自进行“躲猫猫”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8日17时50分许,晋宁县看守所值班民警接到9号监室有人受伤的报告,值班民警立即赶到9号监室查看,发现在押人员李荞明已经受伤昏迷。看守所民警立即将李荞明送往晋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李荞明头部受伤,因伤情严重需立即转院。在医务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陪护下立即将其用救护车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同时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12日6时50分左右,李荞明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