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出台新规,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除寄宿制学校外,在校内一律不能开办商店或小卖部。
此消息一出,在海口的众多家长和教师间引起强烈的反响,许多家长和教师纷纷呼吁:海口教育部门应全面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内设立小卖部。海口一小学生家长王先生说,校内小卖部弊大于利,一些不良经营行为对学生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只有全面取缔才能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净化校园。
其实早在2007年11月,北京市就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不得设立小卖部。重庆、山东等部分地区和市县也都出台规定,要求坚决取缔校内小卖部。一时间,针对校内小卖部的"禁令"满天飞,似乎校内小卖部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然而,一纸禁令真能包打天下吗?
"我们有买东西的权利,校内小卖部这么便利,为什么要取缔?"海口市龙华小学一学生说,如果没有小卖部,我们就得到马路对面的超市去买,来回一趟就得10多分钟,课间根本没时间。
"校内小卖部并非全无益处,也并非所有的校内小卖部都有问题,一纸禁令只能说明有关部门管理手段的单一和无力。"海口一位雷姓家长说,管理校内小卖部应该趋利避害,采取更人性化的创新管理方式,而不是一刀切式的全面禁止。
海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校园内是否允许开办小卖部目前没有硬性规定。考虑到学校的不同情况,要求全面取消学校小卖部不切实际,但必须对小卖部的经营行为和学校的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学校内的小卖部一样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为什么不能将一些大型的品牌超市连锁店开到学校,以此来替代小卖部?"海南华侨中学唐老师建议,大超市有其正规统一的供货配送渠道,将连锁店开到校内,这样学生、老师和家长就会更加放心了。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学校对校园小卖部可以定期自查,也可以签署协议,迫使经营方向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和物品。食品中毒等事件一旦发生在校内,学校将有难以推卸的责任,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不应亡羊补牢,应该防微杜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