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环保法律法规种类繁多,却往往抵不上其他部门的一个条例。处罚一个排放超标企业通常需要取证,时效性长,这期间对企业不能关停、不能扣物,无任何强制措施。“环境保护是一项政府、企业、群众共同努力的综合工程,环保部门的责任是监督,可现在是减排压力都压在环保,出了环境事件也都找环保,我们真的很无奈。”
袁任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法律关系,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体系,制定严格处罚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应给予环保部门更强硬的环保监管权力。例如企业项目上马时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核批件才能贷款,或者环保不达标就不能取得营业执照,迫使企业在建设之初就不得不配备环保措施,从源头上遏制污染超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