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我在台湾时曾和一些上年纪的台湾人聊过天,说是早年的台湾警局有一句标语叫“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话是这句话,但我不记得顺序对不对了),意思就是说,警察不但要当屁民的主子还要当屁民的老子。
早年的台湾也的确如此,一旦有检警登门,屁民们全身的骨头恐怕都得软三天。但从无壳蜗牛以后的90年代开始,“作之亲”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人民保姆”。而且越往后苗头越不对,现在在台湾,警察都快被人虐成狗了。打开新闻看看,一旦有罪案发生,警察到场处置。一旦临机开了枪,立刻就有人跳出来破口大骂,认为这是在滥用“警察暴力”,一旦发生意外,人民安全如何保障?

台湾警察
而如果不开枪,同样会有人跳出来破口大骂,认为这是“警察不作为”, 一旦发生意外,人民安全如何保障?结果警察伯伯是动则得咎,每次出任务,不管对不对,先让人骂一顿再说。

台湾警察忍气吞声当“保姆”
就说这次太阳花吧,当白狼领人来“闹场”时,“皿煮逗逼”们一个个吓得屁滚尿流,可事后仅仅因为方仰宁呛了逗逼们一句“小孬孬”,这帮小孬孬立刻满血复活,当天就召集了几千人“路过”中正一
要方仰宁出来“踹共”,气的方仰宁当场表示要辞职,一票警察要罢工上街游行和逗逼们对呛。连马岛主、郝龙斌亲自出马都没镇住场子,事情闹得天大地大,要不是“有力人士”出来搓圆仔汤乔事,差点收拾不了摊子。
“公民意识”抬头是好事,只有全民的公民意识都加强了,社会才会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但再好的经,叫歪嘴和尚念来,却怎么听怎么邪性。任何的自由都有一条底线,一旦越过,在高尚的理由都会变成无耻的行为,如果理由本身就是别有用心,再煽动一帮不问原由不问是非,为闹而闹的人出来制造事端,只能映衬出这个社会全民的虚幻与政治动物的卑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