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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县公务用烟:满纸荒唐言,尽道糊涂事

来源:新华报业网 时间:2009-05-04 22:16:51
 

    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明文规定”。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如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的单位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5月3日《楚天都市报》

    公安县出台抽烟令,名曰:“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做贡献”,实则“满纸荒唐言,尽道糊涂事”:

    一、抽烟令违法。《反垄断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抽烟令严格限制外地品牌的香烟在本地的消费,否则便要施以重罚,真正意图是要公务人员抽本地烟,为当地烟草税收做贡献,以免“肥水流入外人田”,违反了市场经济自主、自由、平等、竞争、信用、法制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

    二、抽烟令违规。公务用烟、公款招待虽是官场“潜规则”,但像公安县政府却将这样的“潜规则”公开化、合法化。抽烟令明目张胆地给抽烟定指标、下任务的,完不成任务要处罚,无异于“扯落遮羞布裸奔”,不仅少见,而且也严重违反了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是当地政府法治精神缺失、行政权力滥用、人治大于法治生态的真实反映。

    三、抽烟令违背常理。抽烟有害健康,本是坏习惯,这是常识常理。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本应从关心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多宣传、多鼓励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公民少抽烟,不抽烟才对。现在政府不但不倡导干部戒烟,而且给全县干部职工下达抽烟指标,抽烟指标成为领导问责的重要参考。一个地方政府将抽烟这样的个人私事强制化,如此摊派抽烟任务,令人匪夷所思。换个角度说,如果抽烟真能把当地经济抽上去,但公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却给抽下来了,这样的代价是否得不偿失?是否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抽烟令,这样一个明显违法违规也违背常理的红头文件,公安县政府却不遗余力地加以贯彻执行,除了保护本地企业利益、刺激当地税收借口之外,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深层次的东西,令人充满联想。有道是:满纸荒唐言,尽道糊涂事。都云公仆痴,谁解其中味?    罗宜福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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