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开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先河,宣布4月25日起停止使用“蒙OA”特权车牌号。消息一经发出,社会各界的争论此起彼伏。但是,该市取消“特权车”仍在争议中果断前行。(5月3日《工人日报》)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权思想”和“以权代法”行为,在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领导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因此,作为日常出行的最重要的行车权(包括免费特权和违规豁免特权),就成了他们认为的最佳的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此,只要国家法规规定有“特权车”的存在,他们就会竭力利用“特权”从中分到一杯羹。这样,一个个有违规定的“特权车”就竞相而出。
因此,即使是代表着特权的“O牌”特权车被取消了,但由于其根子里的“A牌”(即“老大”、“第一”)特权思想,这些车还会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出现,这使得不少地方清理“特权车”行为陷入了“清理,好转,复发,清理”的“怪圈”之中。
“特权思想”不除,“特权车”难消。如果说,这些领导或特殊部门的领导的“公权”是一种不得不赋予的“特权”的话,那么,相关部门要做的,就是要让这些“特权”广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制约,让“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真正硬起来,一旦这些“特权”和“责任”密切相连,并真正广受社会监督,那么,这些“特权”就是“阳光”的、“透明”的,相关行使人就不会产生“特权思想”,才有可能形成公车私车泾渭分明,执行公务时才用公车,公务之外绝不允许使用公车……要做到这些,显然不是仅仅取消“O牌”特权车牌号那么简单!(张东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