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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枪杀市民案回顾 一场小纠纷触碰了警察底线

来源:蓝筹财经 时间:2009-04-02 17:54:48

  公诉人员通过列举证据将案件细节逐一呈现。在庭审中,吉忠春说得最多的四个字“我不清楚”,让人记忆深刻。

  开庭后,由2名公诉人员组成的公诉阵容宣读起诉书。公诉机关认为,吉忠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经过近5个小时的审理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但表示近期将会作出判决。

现场直击:

  被害者家属情绪激动

  在庭审的过程中,被害人潘俊的父母以及妻子,一直坐在代理律师身边。他们很少发言,却几乎从头至尾一直死死盯着不远处被告席上的吉忠春,眼神中充满着愤怒,而在控辩双方辩论及举证的过程中,潘俊52岁的父亲还曾屡次站起来直接反驳,情绪十分激动。

  上午9点半,法庭审理进入控辩双方举证环节,由于考虑到可以为吉忠春进行处罚从轻辩护,吉忠春的辩护律师拿出一份之前早已做好的潘俊及吉忠春社会背景调查,这份调查的结论表明,潘俊“尽管不失为一名好领导,但其脾气暴躁,2007年曾在屏边打伤一酒吧老板,事后被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2万余元”而“嫌疑人吉忠春工作出色,为人善良,曾资助困难学生”,就在吉忠春辩护律师还未把此份提请法庭“酌情考虑”的证据念完,受害人的父亲便直接站起来反驳,情绪十分激动。

  对此,潘俊父亲说,潘俊平时说话低言细语的,为人处事很好,从不在人面前说脏话,这几乎是所有熟悉潘俊的人都看在眼里的。不知道辩护得来的证据材料。

  潘家人认为,这份证据并不真实,客观上起到了偏袒吉忠春的作用说吉忠春工作踏实认真,脾气温和,但实际上吉忠春早在10年前还在鸣就派出所当民警时,就曾因为在酒桌上与人发生争执,继而拔枪追杀对方的事情,为此还受到了处分。平常,吉忠春在街上总是耀武扬威,街上认识他的人当面都喊他吉哥。不过,潘家人的这个说法,并没有在法庭上得到的证实。

  此外,在自辩时,嫌疑人吉忠春表示当初在与潘俊发生争执伊始,就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然而却遭到潘俊更为严重的辱骂和殴打。他的这一辩白,再次得到潘俊父亲的当庭驳斥。

  嫌疑人:

  称自己共开四枪曾鸣枪示警

  在审理当中,当被问及自己受否记得案发当天情形时,吉忠春表示对自己开枪时的情形“记得非常清楚”而在开枪后,自己的思维一片空白,到看守所内才恢复过来。对于自己开枪的次数,吉忠春肯定表示,自己当时一共开了4枪,其中第一枪打向受害人左前方的地面,在间隔一段时间后才连开三枪,打中受害者潘俊,而其开第一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冲过来殴打自己的潘俊进行鸣枪示警。

  吉忠春在陈述中说,案发当日他和朋友在餐馆吃过晚饭后到官恒小区寻访朋友未果,倒车时与潘俊发生冲突,潘俊先对其殴打和辱骂,在他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拔枪示警,并且在第一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才继续发射子弹,而由于潘俊离他很近,才打中他。

  面对嫌疑人的说法,潘俊家人的代理律师在庭上予以反驳,而几分由省内及国内多家鉴定机构出示的现场勘验记录则证明,从始至终,吉忠春只开过三枪,而这三枪均在离受害人仅20厘米左右距离发射,并全部穿过受害人身体,造成受害人致命伤,导致其最终死亡。

  代理律师表示,身为一名熟悉刑事法律的警察,明知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却故意实施杀人行为并造成受害人潘俊死亡的极其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极大,公众影响极为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同时,因吉忠春的行为给潘俊的家人造成终生难以弥合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进行赔偿。“他之所以要‘回忆’自己开过四枪,并且第一枪属于鸣枪示警,就是想造成自己被袭击被迫还手的假象,他是想逃脱责任!”

辩护律师:

  质疑蒙自公安局证据瑕疵

  在审理当中,公诉人、辩护人、委托代理人分别就被害人潘俊是否有过错;被告人吉忠春是否有自首情节和被害人家属要求赔偿九十八万余元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除此之外,受害人代理律师对于庭审过程中,几份由蒙自县公安局出示的证据表示怀疑,并认为这些证据在蒙自县公安局取证及案件侦破过程中有“瑕疵”。

  “蒙自县公安局属于嫌疑人吉忠春原先的单位,对吉忠春有教育和管理义务,而在吉出事后,蒙自县公安局就介入整个案件调查,并提供本案重要证据材料,而我们认为,蒙自县公安局作为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应回避此案件的一些调查取证工作。”

  对于代理律师的这一说法,法官当庭予以回答:“作为公安机关,蒙自县公安局有侦破下去时内刑事案件的职责,从起调查取证对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未发现瑕疵,其具有侦破此案合法资格!”

  被害家属:

  必须对嫌疑人处极刑

  对于这场从天而降的惨祸,潘家人至今似乎都没有回过神来。

  潘俊的表哥贺吉智告诉记者,事发后,一家人都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目前与相关部门的谈判也没有什么更新的进展。事发后,他们也咨询过一些律师,家人现在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必须让杀人者以命偿命;二是适当的经济赔偿。

  随着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级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也越来越多,这让潘家人开始担忧,因为有些媒体的报道中,出现了对潘家人不利的言词,潘家人担心行凶者因此会被从轻处理。

  潘俊的父亲潘宝贵表示,凶手身为警察,仅仅因为一点琐事就开枪杀人,而且是连开3枪,手段残忍、行为恶劣,无论怎样都应该处以极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追悔莫及:

  狱中写下千字悔过书

  “我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向死者家属致歉,向培养自己多年的蒙自县公安局致歉,向自己的家人致歉,”在昨日举行的云南蒙自警察开枪杀人案庭审现场,被告吉忠春在作最后陈述时如是表示。

  除了当庭悔罪之外,据被告辩护律师介绍,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嫌疑人还曾亲笔写下一份长达数页的“悔过书”,昨天上午,这份悔过书应吉忠春要求,由辩护律师转交受害人家属,然而直至记者发稿时间,受害者家属依然不愿意接受这份悔过书。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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