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禁
1433年七月,郑和船队返国。他的死亡不仅仅意味着“郑和下西洋”的结束。3年之后,曾任郑和船队副使的王景弘,送苏门答刺等11国使团回国,此后,明朝政府再也没有派船远航过。而原因,也不仅仅因为郑和的去世。
1433年八月,朱瞻基敕令漳州卫指挥同知石宣等,“严通番之禁”。敕令的背景是,海商、水手因不能出海而失业,犯禁下海事件屡屡发生。
明太祖朱元璋登基后,面对“兵革连年,道路榛塞,人烟断绝”的残破局面,他希望通过“计口授田”,把农民约束在土地上以发展经济。另一方面,本身靠平民暴动起家的他,对逸出国家权力的“乱民”格外敏感,自然想快点消灭东南地区倚靠海洋的割据势力,以及勾结沿海百姓的海上盗寇。所以,他一反唐、宋、元鼓励开放的倾向宣布海禁。
对“慕华而来”的外国舶商,唐朝地方官员经常嘘寒问暖,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如此“矜恤”和“绥远”,除了体现大唐的容量之外,主因还是政府收益了实实在在的进出口货税,“上足以备府库之用,下足以赡江淮之求”。
宋高宗强调,“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取胜之于民?”政府承袭唐朝设立市舶司,出台奖励政策招徕外商。一个叫蔡景芳的官员,因“招诱贩到物货……收净利钱九十八万余贯”,被补官为“承信郎”。
宋元时期,虽然官府设置市舶司管理,但主要目的却是“笼贾人专利之权以归公上”,追求的是“动以百万计”的经济利益。从本质上说,宋元时期的市舶贸易实际上是私人经营、官府管理的海外贸易。
而在明初“海禁”政策的左右下,由官府控制和垄断的朝贡贸易几乎成为当时唯一的海外贸易形式,严厉阻绝濒海居民出海,而且除贡使之外,不许外国私人来华贸易。
如果说,对于宋元而言,南海是商贸之海、利益之海的话;那么,对于明初而言,南海则是礼仪之海、朝贡之海。为维护一时的统治安稳而苟且海禁;为图慕政治虚荣、满足权贵集团的利益,而用官营的船队垄断海洋贸易与民争利,使得宋元以来日趋发达的民间海外贸易受到压抑,造成“连年四方蛮夷朝贡之使相望于道,实罢中国”的尴尬。
到了洪武末年,来朝贡的海外国家大量减少。常贡国也不来贡。朱棣的如意算盘是,遣使下西洋,“耀兵异域,以示中国富强”,接其贡使到中国觐见,并以官营船队来垄断海外贸易。
船队每到一国,首先向当地国王或酋长宣读诏书,举行隆重的册封典礼,赏赐宝物。除了建立藩属关系之外,郑和还奉命调解海外各国之间的纷争。每次下西洋,随船队来中国的各国贡使、国王等都大量增加。1423 年郑和第六次下西洋回航的时候,船上载有 16 国 1200 多名使臣及其家属。到永乐晚期,来朝贡的国家超过60多个。
这么多国家乐于朝贡是有原因的。朝廷在接受香料、珍奇等贡物后,按“赏赐厚宜”的原则予以赏赐。而且,这些贡物,与贡使随带的“附进物”比较,实在是少而又少。一般来说,“附进物”往往超过进贡物品数十倍。日本有一次朝贡 3610 把日本刀,“附进”的刀却多达35000 把。
为了鼓励海外各国多来朝贡,明朝政府对这些所谓的“附进物”全部免征关税,“附进物”的贸易价格也不由市场需求决定。在日本,一把刀仅值 800 到 1000 文,政府却给价 5000 文。获得厚利的日本贡使便以朝贡为名大量输入刀剑,数量年年增加,总额不下
20 万把, 统一由明朝国库开支收购,却又不能卖出,只能搁在礼部仓库里。
1433年12月,天方国使者乘船前来朝贡。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天方国使者,向朱瞻基进献了长颈鹿。未见过长颈鹿的国人,误认为这就是神话传说中的寓意福瑞之气的麒麟,因此,礼部尚书特率满朝文武称贺。事实上,在朝贡贸易体系中,与海外各国获得的丰厚实利相比,中国更在乎的是满足象征性的宗主权所带来的政治虚荣。
问题在于,朝贡贸易缺乏内在的经济动力,郑和下西洋“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废亦不赀”。一方面,非均衡贸易换来的宝物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库收入,另一方面,支撑朝贡贸易体系的下西洋活动消耗巨大。这就为无视海洋的官僚们找到了借口。
伴随着郑和几次下西洋活动,反对之声持续不绝。1424年,朱棣去世。朝廷中反对派占了上风,于是,明仁宗下诏“下西洋诸番国宝船,悉皆停止”。郑和船队被封,全体官兵被调往南京镇守。直到 1430年,明宣宗朱瞻基为了扭转“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的局面,决定再派郑和下西洋,但这次远航,是中国控制南海辉煌的顶峰,也是退缩乃至没落的开始。
在20世纪的一位思想家梁启超看来,“郑和下西洋”,“其希望之性质安在,则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聊以自娱耳。”
郑和去世之后,这种“自娱”活动便结束了。放在更长的时空背景看,1431 年至 1433 年,郑和船队的最后一次远航无比寂寥,“孤帆远影”确是恰当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