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7I衍生出歼-7A出口型,发动机采用涡喷-7乙(WP-7B)型,加力推力提高到58.8千牛,寿命延长。1965年,沈阳航空发动机研究所、黎明机械公司联合在涡喷-7甲的基础上改型发展乙型。01批次发动机性能与涡喷7-甲相同。69年转至黎阳公司和贵州航空工业集团第二设计所继续研制改进,成为02批。1979年8月正式定型,首翻期100小时,总寿命300小时。
A型的减速伞舱移到了垂尾根部,改变了减速伞力矩,缩短了着陆滑跑距离,同时避免了降落后开伞时尾焰的灼烧,这一改进为后续的改型沿用。为适应外国客户的需要,换装了部分电子设备。另外为布置空空导弹加装了一些电缆。A型出口埃及90架,12架出口到阿尔巴尼亚,坦桑尼亚16架。出口埃及的歼-7A后来改进到了歼-7B的水平。I型和A型与米格-21早期型号一样,采用宽翼弦垂直尾翼。

因为文革影响,I型之后的改进型号很晚才出现,这一状况导致对越自卫反击战时解放军战斗机部队在质量上比拥有米格-21改进型的越南要差。歼-7Ⅱ就是I型的进一步改进型,1978年12月30日由余明文驾驶首飞。外观上最大的变化是座舱盖。I型的铰接式前座舱盖是向前打开的(上图),与驾驶员座椅连在一起。原本的用意是在弹射时可对驾驶员起到屏蔽保护作用。但由于这种联动系统比较复杂,加上加工质量粗糙,所以这种救生系统弹射容易出现故障导致伤亡。因此Ⅱ型座舱盖改为向后开启,前风挡固定。苏联的米格-21也存在同样问题,也经历了这一改变。阻力伞舱移至垂尾根部。在机腹内沿纵向中心线,增设有一个容量为720升的超音速副油箱。
Ⅱ型还采用了于1975年开始自行研制的可靠性更高的II型(HTY-2)火箭弹射座椅。该弹射座椅装有一枚大推力弹射火箭,弹射时加速平稳,减小了飞行员脊柱受伤的可能性,具有更高的弹射轨迹。弹射条件为地面高度,时速超过260千米。在空中弹射时,飞机的最大飞行速度可达到890千米/小时。但该型弹射座椅直到1984年才被使用,85年连续5次挽救了遇到飞机故障的飞行员,颇受好评。
Ⅱ型改装涡喷-7乙型发动机。该型发动机利用了已在涡喷-7A发动机上的新型材料,以及结构和机械加工工艺方面的成功经验。其维修间隔时间得到成倍增加,达到200小时,推力也有所提高。涡喷-7乙采用了新的燃烧室火焰筒、新的高温轴承、密封技术和合成燃油。重新设计的加力燃烧室,采用了新隔热措施,可避免歼-7/米格-21F飞机普遍存在的后机身被烧事故。
歼-7B是歼-7Ⅱ的出口型,1982年5月首飞。它使用更先进的弹射座椅,翼下可兼挂西方近距空空导弹——主要是法国魔术R.550近距空空导弹,或国产霹雳-2导弹,换装煤油启动的延寿涡喷7-乙发动机。改装了机载电子设备和座舱仪表,飞机的主要成品、附件的寿命有所延长。B型出口埃及(由A型升级,下图,可见歼-7A上座舱后部的小窗口仍然保留,机炮有所不同),出口伊拉克约90架,苏丹22架,其中7架于1996年后交付。伊拉克的歼-7B在与伊朗的两伊战争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海湾战争中则只有挨打的份。有意思的是后来伊朗也购买了少量歼-7N型战斗机。

90年代出口斯里兰卡的4架歼-7BS,是B型的简化版本,取消了平视瞄准系统等先进设备,采用国产电子设备,有四个武器挂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