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概要: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彻底沦为鱼肉民众,与民生为敌的掠夺性行业。当无数个吸血鬼在这个行业,畅快淋漓地大口喝着民众的鲜血,一切所谓和谐的奢望都只能如肥皂泡般的破灭。
——三驳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谬论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这是谈论的前提,很多人没有弄明白这个前提,就加入了论战的行列。
我要再次澄清和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权利!扼杀经济适用房其实就是为了满足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私欲而毁灭一种权利。
为什么这样说?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出地、减税费,而由居住者承担建筑成本。笔者所指的经济适用房具体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居民自建房,居民自己承担建筑成本+拆迁成本(毛地);另一种是居民购房,由购房者承担建筑成本+政府限定的开发商利润(现在的经适用房一般是由开发商建造,利润被要求在3%以内,而根据规定,建造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
也正是因此,笔者在划分房地产市场的时候,论述经济适用房问题的时候,首先就把自建房放在第一位。我国广大农村居民,正是在政府出地、农民承担建筑成本的模式下,以人均不足城镇居民三分之一的收入,自行解决了住房问题。自建房好比自由恋爱对婚介所、家庭主妇自己做饭对饭店的竞争一样,可以与开发商构成竞争关系,拉低房价。在城市,自建房往往以合作建房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不愿意自己建房的,由政府代替开发商,担当中间人的服务角色,帮助居民建造经济适用房。
显然,这两种方式都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建经济适用房分配给民众的模式,以往的那种模式由于政府完全控制资源而衍生出大量的腐败行为,也正是借助过去经济适用房分配过程中的种种不平现象,既得利益集团借刀杀人,借助部分民意的支持,一再要求扼杀经济适用房,因为他们非常清楚,经济适用房不仅是商品房最大的威胁,更是民众实现自建房权利回归的一条捷径——这将彻底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地位,宣告其暴利时代的结束。扼杀掉经济适用房,就可以彻底斩掉民众自建房的权利(因为自建房的核心是政府出地,居民承担建筑成本,这正是居民自建房权利通过经济适用房得到的一种体现),而把他们赶向既得利益集团的血盆大口,接受盘剥和压榨。
正因为发达国家普遍给予政策支持的自建房在我国城市基本上是被禁止的,使得自建房对商品房的替代作用被瓦解。在发达国家,自建房(包括合作建房)一直是商品房的有力竞争者。挪威自建房在全部住房比例中占20%,西班牙为25%,德国为30.9%,瑞典高达40%。自建房的作用,犹如无数家庭主妇自己做饭对餐厅、酒店形成的天然竞争一样,可以有效平抑房价。
曾经有人批驳我说,既然政府鼓励自建房,那么,挪威的自建房比例为什么也只有20%?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因为居民自建房的成本比开发商的高,自己建房的成本算下来比买开发商的商品房贵。而且,西方国家的商品房一般都是指精装修好的房子。西方国家的商品房市场一般利润率是非常低的,像在美国,开发商的利润一般只有5%左右,与我国开发商动辄百分之几百的“谋财害命”般的暴利相比,简直不足挂齿。
还有人批驳说,既然开发商建房更专业,成本更低,我们为什么非要自建房,而不去买房呢?问题在于,我们的市场是一个高度垄断的市场,开发商的建房成本虽然非常低,最终售价却高得惊人。举个例子,一般居民建造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10万元,开发商在不偷工减料的情况下,8万元就可以建造好。问题是,你10万元的建造成本,同时也是你最终拥有这套房子需要承担的费用,而开发商8万元建造的房子,要50万元卖给你!也就是说,你最终拥有房子的费用,是远远高于自己建房成本的。
还有人批驳说,自建房下的经济适用房质量太低劣。由于人们被可耻的谎言欺骗太久,已经忽略了真相。在现在的商品房房价当中,不仅包含着开发商的暴利,包含着土地出让金,还包括腐败成本。真正的建筑成本所占比例其实是很低的。北京、上海等地,一些售价在两、三万元一平方米的商品房,建筑成本也不过一千多元,用这些资金,自建房者完全可以把房屋质量做得更好,更合乎自身要求。倒是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由于偷工减料行为,质量投诉一直高居不下。在央视辩辩辩节目中,以对开发商溜须拍马为生的广告人蔡鸿岩,竟然厚颜无耻地声称,如果房价下跌,开发商将把10根钢筋减成5根。蔡鸿岩一句话,爆出了开发商的潜规则,把中国价高质劣的商品房真相展现在亿万观众面前。
至于开发商建造房屋更专业的说法,更是不堪一击的谎言。在中国,开发商是什么?我此前的文章中已经多次强调,我国的绝大部分开发商自己并不建房,也不会建房。在我国房地产产业链条上,规划由政府有关部门做,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住房由建筑企业建造,开发商扮演的只是“中间人”或“皮包商”的角色。这正是开发商能够经常游手好闲,丢下企业四处忽悠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丢下的是一个皮包公司,这种景象在其他行业是几乎看不到的。开发商让建筑商垫资为其盖房,然后,拖欠建筑企业的工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由此而来。显然,在我国,许多被人当作明星吹捧的开发商(全世界除了中国再无这类异常现象),不过是投机钻营之徒,他们通过购买高文凭,或者豢养职业文人,编织歪理邪说,自抬身价,欺骗民众。
既然这样,自建房或合作建房者,自己就可以担当这一“中间人”角色。自建房者或者合作建房者,通过让建筑商建房(不让他们垫资),就可以很好的做到成本最低、质量最优。
既得利益集团之所以憎恨经济适用房,一再要求扼杀它,是因为,他们惧怕的并非现存的这种漏洞百出的经济适用房,而是经济适用房另外的存在形式,即自建房、合作建房这种权利!这是对他们利益的最大、最致命威胁。一旦取消了经济适用房,居民自建房的权利就变得遥遥无期。在地方政府本来就不愿意放弃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建议,正中其下怀。
此前,温州、北京等地,曾经有人组织合作建房,在参与土地拍卖的情况下,经过测算,加上土地出让金和建筑成本后的自建房的价格,仍比紧邻位置的商品房售价低一半以上!(倘若政府出地,成本将更低!而政府出地、购房者承担建筑成本,不正是现行经济适用房的模式吗?)正因为自建房揭开了我国高房价的真相,包括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内的既得利益集团,千方百计地阻止合作建房者拿地。
临沂公布房地产成本:谁在救喝着民众鲜血的房企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09-04-22 17:00:05
作者:时寒冰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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