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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困扰:南方黑芝麻 在悬崖边缘

来源:《融资中国》 时间:2012-08-21 17:56:13

  资产注入受阻,造就重组专业户

  在完成借壳广西斯壮的“壮举”后,李汉荣、韦清文认为离实现自己憧憬的梦想已不太遥远,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除完成了南方黑芝麻股权和南方米粉股权收购外,黑五类集团其他相关资产迟迟不能进入上市平台。自2008年开始,几乎每年一次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又让其获得了A股市场“重组专业户”的称号(表4)。

  在南方黑芝麻集团整合资产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很有意思。如前文所述,2010年8月,黑五类集团将其所持广西南方投资股权量化到自然人股东,而且韦、李家族和黑五类集团高管还向广西南方投资增资了2.2亿元。但2011年1月二者又被合并。这个时间与南方黑芝麻集团第3次重组的时间区间高度吻合。笔者推测,彼时的想法可能是南方黑芝麻集团向广西南方投资增发新股,筹资2.2亿元,尔后用该笔资金收购韦、李家族持有的黑五类集团所有股权,再吸收合并黑五类集团,并更名。这样资金完成了循环,也实现了整体上市目的。但事与愿违,重组工作戛然而止。因此,不得不将广西南方投资和黑五类集团合并,2.2亿元增资资金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从黑五类集团5次重组方案的变化可推知,随着时间的推移,黑五类集团将资产注入上市平台的心情日益迫切。而最近的非公开发行,本质上与第4次重组方案一样,只不过用现金周转了一下,因此,不排除下一步南方黑芝麻集团将会以募集资金收购黑五类集团其他资产的可能。

  问题是,为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事情不能得到快速解决?为何南方黑芝麻集团的重组会面临如此多的麻烦?需要如此大费周折?从黑五类集团的运作历程来看,不能否认其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主动性。之所以迟迟不能兑现,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如监管制度的变化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简单粗放的借壳上市所导致的后遗症。

  借壳上市后遗症,沉疴遍地

  由于前期的草率和鲁莽,或者说低估了重组事项的难度,李汉荣和韦清文面对的是进退两难的局面。而为了改变这一局面,顺利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李汉荣、韦清文花了几乎相当于8年抗战的时间,但仍未取得彻底胜利,酸甜苦辣,五味杂陈。

  后遗症一:股权交易纠纷不断,影响深远。

  黑五类集团借壳上市后,面对了数起与股权交易有关的纠纷,这些纠纷不仅耗费了管理层大量精力,且对其后续的资产注入也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纠纷之一:南宁明秀建筑装饰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馅饼

  在入主广西斯壮几个月的时间后,南方黑芝麻集团操作了一起颇为蹊跷的股权交易。2004年12月,南方黑芝麻集团(当时仍称为广西斯壮)出资7400余万收购了南宁明秀建筑装饰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其建筑装饰材料市场二期工程。为何不集中资源收购黑五类集团的相关资产,而是收购与自己主业并无多大关联的企业呢?根据其后来的公告,南方黑芝麻集团在收购后一直无法真正对其进行实质性管理,该公司甚至拒绝进行审计可推测,此项收购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广西斯壮原有股东意志的延续。因无法改变现状,黑五类集团不得已在2007年8月将该公司及相关的权益进行了转让处置,转让价格为11000万元,获得溢价约3594万元,而当年南方黑芝麻集团的利润才390余万。

  这笔交易让黑五类集团尝到了甜头,但后续的其他纠纷却让其充满烦恼。

  纠纷之二:南管燃气股权转让诉讼

  在黑五类集团借壳广西斯壮前的3年,广西斯壮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南管燃气80%的股权转让给威特公司。2006年10月,威特公司又以同样的价格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华闻公司)。

  黑五类集团在2004年入主广西斯壮后,并未及时发现这一情况,直到2007年1月才以虚假转让股权纠纷,侵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为由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由此开启了长达5年且未结束的诉讼之旅。此案2007年11月由南宁中院一审、2009年7月广西高院终审,判决南方黑芝麻集团胜诉,但经2010年5月最高院再审,又将此案发回南宁中院重审。2011年12月,南宁中院驳回南方黑芝麻集团的诉讼请求,南方黑芝麻集团继而决定继续向广西高院上诉(表5)。但此前南方黑芝麻集团已在2010年3月,在获得广西高院的二审胜诉后,就将该等股权以22800万元价格(账面价值4929万)转让给了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并得到了受让方豁免其对南管燃气的3400万元债务,即获利约2.17亿元,而当年南方黑芝麻集团的净利润也不过1.54亿元。

  从案情分析(具体可参阅南方黑芝麻集团的有关公告),该案的本质是合同成立、生效及责任承担等问题。笔者倾向于威特公司与新华闻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且生效,即使之前广西斯壮和威特公司虚假转让股权的事实成立,由此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应由南方黑芝麻集团向广西斯壮原有股东承担。从判案经过来看,南宁中院也已推翻自己原有的判决,这对南方黑芝麻集团而言不是一个好消息。如果其后续上诉失败,即使其不退还股权受让款,但其对南管燃气的3400万债务必定是无法免除,而这势必对2011年仅实现800万净利润的南方黑芝麻集团造成巨大影响。如果南方黑芝麻集团坚持不归还,是不是又要面临新的债务诉讼呢?

  此外,南方黑芝麻集团的股东之间的纠纷,如与北京中外名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权属纠纷、黑五类集团与投资集团之间的债务纠纷等,与南管燃气等公司之间的资产买卖纠纷等,这些事件都令市场众多的投资者对南方黑芝麻集团的公司治理、诚信、盈利等问题不可避免地产生怀疑,“用脚投票”的可能性大增。

  后遗症二:处置资产损失巨大,包袱沉重。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处置实业资产带来的损失,如2005年,南方黑芝麻集团处置桂林斯壮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湖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时,发生2000余万投资损失;二是因关联担保带来的连带责任损失,如为桂林斯壮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引起的2000余万担保损失。上述合计造成南方黑芝麻集团4000余万亏损。正是由于2005年的清理,使得南方黑芝麻集团未分配利润由2004年的-5142万元猛升到-11168万元,这一亏损到2011年底仍未消化完毕,2011年底的未分配利润为-6036万元。此外,南方黑芝麻集团还承接了诸多应收账款、资产抵押融资、担保连带责任等或有事项,这些都是影响其业绩的“地雷”。为了改善其基本面,摆脱这些因素影响,尤其是2005年业绩洗澡的影响,黑五类集团开始了一系列的操作,上市公司的利润也如同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惊险刺激。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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