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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IPO之路荆棘密布 未披露原董事长受贿落马

来源:新金融观察 时间:2012-07-16 11:26:04

  而公司招股书中秦皇岛港此次上市拟募集资金48.11亿元 ,其中有10亿元的资金正是计划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赔本买卖

  然而,秦皇岛港招股书中遭人诟病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新金融记者调查还发现,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一桩“赔本的买卖”,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给秦皇岛港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造成了1.73亿元的损失。

  这笔生意到底是怎么做成的呢?据秦皇岛港的招股书披露,2010 年 1 月 12 日公司大股东秦皇岛港集团曾经以2.08亿元参与出资成立了一家子公司——珠海秦发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秦发”),占其注册资本 5.19亿元的 40%。该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装卸、仓储运营、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等业务,目前正在投资建设珠海高栏港煤炭码头项目。

  然而,奇怪的是,这个看似很有前途的项目仅过了两年时间就急转直下。2012 年 2 月 21 日,集团公司与珠海港[5.00 -0.40% 股吧 研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全部珠海秦发 40%股权转让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对价按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确定为 3428.98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经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换言之,秦皇岛港公司的大股东——河北港口集团公司花2.08亿元参股的一个项目,仅用了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就以区区3428.98 万元将股权卖给了第三方,这中间存在1.73亿元的差价,造成了集团公司的账面损失。

  对于上述业务交由控股股东投资而不是由拟上市公司投资,招股书给出的理由是:由于珠海秦发投资的项目与秦皇岛港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且未来经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经董事会审议,秦皇岛港公司决定放弃对珠海秦发投资的机会,并同意由集团公司对珠海秦发投资。

  面对如此骤然的变化,投资者不得不问究竟这个项目事前有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投入和卖出价格到底是如何定价的?集团公司的管理层要负何等责任?

  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对1.73亿元的损失和上述疑问,秦皇岛港招股书中却并没有给出详细解释。记者7月12日来到秦皇岛港公司办公楼,但是经过多方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未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13日下午新金融记者多次拨打公司董秘办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换帅风波

  其实,回顾秦皇岛港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在上市前夕还遭遇过一场轰动一时的“换帅风波”。但是,新金融记者发现,公司招股书中并未披露这一事件。

  新金融记者从当地知情者口中了解到,早在2007年,秦皇岛港就已开始谋划上市未能成功。2010年年初,河北港口集团宣布重启秦皇岛港上市程序,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计划发行14亿股、融资50亿元人民币,力争2010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时公司的董事长黄建华在当年8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确认了秦港股份的上市计划,称相关资料已上报证监会,由于正处于静默期,未透露更多内容。

  但是,戏剧性的是,随后不久公司就遭遇了原董事长黄建华被捕的事件。2010年7月,河北省纪委开始牵头调查河北港口集团,而调查的核心正是围绕着公司原董事长黄建华。同年12月4日,河北省国资委负责人宣布黄建华已被“双规”。

  2011年2月13日,黄建华因受贿罪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3日,黄建华被认定受贿2023万余元,根据河北省高级法院指定,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建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由于判决后黄建华未提出上诉,目前已开始服刑。

  其间,秦港股份的上市进程因黄建华案一度中止。直至今年一季度,证监会公开的信息中才又重现秦皇岛港的身影。

  但是记者发现,虽然黄建华案正发生在秦皇岛港此次IPO报告期内,但是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对于黄建华的说明仅仅是在2009年“为明确区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业务定位、增强股份公司独立性、改善重要领导双重任职的情形”而调离岗位,对其因巨额受贿落马一事并没有任何披露和说明。

  “由于该案件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数据、治理结构和业绩等产生不确定的影响,秦皇岛港如此避而不谈可能涉嫌披露不全,是对广大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行为。”上述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董事长被捕在上市公司中已屡见不鲜,而集团董事长的落网,势必会对公司的管理结构、资产情况和发展路线产生巨大影响,短期内很难消除,这或许会成为影响其过会的一大硬伤。”

  虽然秦皇岛港已提交申报,但欲通过证监会发行部为拟上市企业设置的重重关卡和考验并非易事。这样一个有“前科”的企业最终能否取得今年上市资格,还将以最后下发的核准批文为准。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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