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把拖欠货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债务人大量逃避债务,形成了‘赖账经济’,弄得债权人讨债时,债主低三下四,欠债人反而神气十足,出现了‘欠债有理、欠债有利’的反常现象。”
司法是社会公正和社会良知的最后一到防线,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规范信用活动的专门法律,缺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和联合制裁和遏制失信行为的机制,在某种程度上这无无异于纵容了经济生活中信用缺乏的陋习。
新一轮“三角债”问题始于“钱荒”,却根源于信用缺失。消灭“三角债”的根本原因是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这一方面需要加强道德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实践证明,市场经济中最重的东西不是硬件,即买卖场所。而是那些无形的东西、那些软件,即交易规则、契约和信用原则。它们才是市场经济的真正价值所在,是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