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变化的隐患较大,此次谋求上市或遭折戟。
中国证监会网站6月27日晚间率先公布了上海金陵电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陵电子”)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金陵电子此次拟发行2,334万股,发行完成后9,334万股,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据悉,金陵电子主要从事视频监控、教育信息及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工程整体解决方案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维服务,同时还涉及部分计算机产品分销业务。查阅招股书发现,金陵电子存在销售区域集中地风险,且公司受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隐患较大,此次谋求上市或遭折戟。
销售区域集中风险高
据招股书显示,金陵电子营业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上海地区,2009年度、2010年度以及2011年度,来自上海地区的收入占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93%、90.15%以及84.94%。公司在市场信息采集、服务及时、成本节约、沟通便捷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地域优势,重点承接上海地区的系统集成业务。一旦该区域的投资规模下降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存隐患
2011年10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通过,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三年到期后公司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网络科技公司根据国税发(1992)114号《关于上海浦东新区中资联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的通知》和沪外资委办字(95)第1083号《关于康桥工业区外环线以北地区享受浦东新区政策的通知》,享受浦东新区的政策,2008年前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根据财税(2008)113号文《关于上海市自行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网络科技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取消,从2008年起施行五年过渡政策,即2008年18%、2009年20%、2010年22%、2011年24%。
《关于康桥工业区外环线以北地区享受浦东新区政策的通知》系上海市地方行政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上海浦东新区中资联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的通知》的扩大解释。网络科技公司存在企业所得税优惠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税款的风险。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以及2011年度该项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3.34万元、21.42万元、17.65万元以及7.43万元。
为此,倪建平等9名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惟成投资承诺:若网络科技公司因按上述沪外资委办字(95)第1083号《关于康桥工业区外环线以北地区享受浦东新区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而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税款,倪建平等9名实际控制人及惟成投资将全额承担应补缴的税款,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