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特殊赠与纠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商人张先生追求生意伙伴李女士未果后,因反悔此前签署的《自愿赠与协议》并起诉要求返还21万余元财物,最终被法院驳回全部诉求。此案因涉及情感关系中的金钱往来与法律效力界定,成为公众热议焦点。
案件背景:追求未果后反悔
据法院通报,张先生与李女士原为生意伙伴。2021年1月至3月,张先生对李女士展开追求,期间不仅借出10万元用于李女士资金周转,还赠送名牌包、首饰、护肤品等礼品,总价值逾11万元。然而,李女士未接受其感情,并多次提出归还财物,但均遭张先生拒绝。2022年4月,张先生主动出具书面《协议》,明确声明“此前所有借款及礼品均属自愿赠与,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
协议签署成转折点 法院认定不可撤销
2024年,张先生以“追求未果”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女士返还21万元并支付利息。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在赠与行为完成且财产权利转移后签署《协议》,其内容明确且无证据显示受胁迫或欺诈,因此该赠与不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自受赠人接受财物时生效,赠与人无权在权利转移后单方撤销。
争议焦点:借贷还是赠与?
张先生主张10万元为借款,11万元礼品系“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但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及《协议》内容认定,张先生追求期间多次表达“无需归还”意愿,且书面协议进一步确认赠与性质,故借贷关系不成立。法官指出,大额赠与是否附条件需结合双方明确约定,而此案中《协议》已排除“结婚前提”。
网友热议:行为矛盾引质疑
案件曝光后,网友对张先生“先拒还后起诉”的行为表示不解,批评其“既想彰显大方,又输不起”。有网友指出:“若真为追求,何必事后算账?协议白纸黑字,法律岂容儿戏?”。亦有声音支持法院判决,认为“情感中的金钱往来需谨慎,自愿赠与应自负后果”。
类似案例对比:附条件赠与的司法界定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福建泉州一起案件中,男方为结婚购房购车赠与女方62万元,法院认定属“附条件赠与”,判令部分返还。与此案不同,该案双方无书面协议,且聊天记录显示赠与与婚姻直接关联。法律专家指出,书面协议是判定赠与性质的关键证据,缺乏协议时,法院需综合金额、场景及双方关系推断意图。
法官提醒:赠与需谨慎 协议须明晰
主审法官强调,民事主体实施赠与时应充分知悉法律后果,尤其大额财物往来建议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性质及是否附条件。若赠与已完成且无法定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即使受赠人未履行“隐形期待”,赠与人亦无权索回。
法律专家解读:协议效力高于情感纠葛
湖南某律所资深律师分析称,此案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张先生自愿签署协议确认赠与,事后反悔有违诚信。情感关系中的经济行为一旦经书面确认,即脱离“人情”范畴,进入法律框架调整。若赠与人担忧风险,可选择附条件赠与并公证,或在协议中设置返还条款。
社会启示:情感与金钱的边界
此案折射出情感关系中物质付出的复杂性。法律界人士建议,追求过程中如涉及大额财物,双方应事先明确性质,避免模糊表述。受赠方若无意接受感情,应及时退还或留存书面证据,防止日后纠纷。
结语:
法院的终审判决为此案画上句号,但其警示意义深远:情感可以自由表达,但法律契约不容戏耍。无论是“一掷千金”的追求者,还是接受好意的被追求者,都需在情感与规则间找到平衡,以免“人财两空”或陷入无谓讼累。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
Copyright © 2004-2025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网资讯中心 版权所有 |
![]() |
京ICP备05004402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