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警方经侦破,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抓获了辛某福、邓某凤及“中介人”林某英。
报案女生活混乱 儿子非“父亲”所生
2000年,年仅17岁的陈某英到泉州打工,认识了同厂工友、时年29岁的辛某福。2003年,陈某英回江西老家与同乡人谢某结婚。婚后不久,陈某英返回惠安,并很快与辛某福租房同居了。
2006年,陈某英因琐事与辛某福争吵,一气之下离开辛某福,又与另一男子同居。
同年5月的一天,陈某英突然找到辛某福,称自己怀孕了,并一口咬定辛某福是孩子的父亲,并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此后,二人再次同居。
2007年4月23日,陈某英在惠安某医院经剖腹产生下一男婴,辛某福为其取名辛某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