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瞭望>

叶传龙:西宁“一地二卖”与偷何异?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5-07-23 10:10:33

  在从严治政、高调治腐的疾风劲吹下,政府和官员已经不能再视民意为无物,不敢再当逍遥太平官。但是,仍禁不住有些地方心存侥幸,冒风险,踩红线,乱作为。西宁市政府“一地二卖”,就在此时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据法治周末报道,青海省花宝蜂业股份合作公司的两块共一万多平米用地,被一家地产公司以西宁市政府名义强制收回。围绕花宝公司的土地被收回、被拍卖出让,西宁市政府两次被推上被告席。同时被告的西宁市国土部门声辩称,两块用地出让程序合法。

  两块自己使用多年的熟地,产权证上也是白纸黑字地记录着产权人姓名,现在却要硬生生地要被人夺走。此间,西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既没有提前告知,也没有依照程序,与产权主充分协商,合理赔偿,熟地变“毛地”,产权被易主,搁谁也接受不了。著名评论员梁石川将西宁政府这种行为称之为“偷”,综合来看,也不为过。

  也许西宁市政府会觉得冤枉,认为在两块地的拆迁安置中,都是由接手的地产公司负责,政府不出一分钱,言下之意,也没拿一分钱。但是,为房地产公司大开方便之门,似乎已成为地方政府的潜规则。本来,两家公司同为法人主体,政府都须支持,而且,前者花宝公司作为小微企业,按照有关政策,政府还应当给予特殊照顾和扶持,现在西宁政府宁愿“好一个恼一个”,无非是后者能为政府生大蛋,带来大利润、大政绩。政府的屁股明显坐向地产商一边,拎着斧子斜砍,背后一定有着难言之隐,笔者揣测,事成之后,官员会否得到更多好处?

  客观来看,西宁市政府在此宗土地出让过程中的表现并不光彩。哪怕有领导批准、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之类冠冕堂皇的理由,哪怕最终打赢了官司,政府也没有任何人为此事担责,西宁市政府的声誉和诚信还是受到严重损害了。因为,土地产权的转让,不是写个“拆”字就完事,土地使用证背面有明确说明:“本证是土地登记的法律凭证,由土地权利人持有,登记的内容受法律保护”,在依法行政,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化的时代,土地权易主,更不是小事,容不得藏私,必须依法进行。两块地产权转让,信息有无公开,权力有无寻租,都要公开透明,在当事企业喊冤不服时,不妨拿出来晾晒一下,看看能否站得住脚。在民告官已为寻常的时代语境下,打一场面子上能看得过去的官司,对地方政府来说,并不会有多么难堪,无非是有关领导出席一下,找些条文辩称一下,最终政府一方赢取官司,并无多少悬念,但在这一事件中,绝不是一场官司那么简单,而是涉及到政府的诚信和法律的威信。

  习近平曾在《之江新语》中提到,党员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李克强也多次警告地方政府不得乱作为。希望西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检视自己行为,有错即改,将政府的信誉损失降到最低,仍不失为上策。从长远来看,政府和官员必须在权力观上多下功夫,在政绩观上多动脑筋,在群众观上多做努力,唯有如此,才会避免“一地二卖”的闹剧再度上演。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 弘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