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专题-娱乐-社会-图片-问吧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瞭望>

河南禹州市文管所长醉酒谩骂驱赶记者被撤职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10-11-13 09:39:04

  核心提示:11月12日,记者从禹州市纪委和禹州市监察局获悉,禹州市文管所所长张志伟因违反禁酒令,工作日午间饮酒,且酒后对媒体记者无理谩骂和驱赶,干扰记者正常采访活动,中共禹州市纪委决定给予张志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禹州市监察局给予张志伟行政撤职处分。

  11月12日,记者从禹州市纪委和禹州市监察局获悉,禹州市文管所所长张志伟因违反禁酒令,工作日午间饮酒,且酒后对媒体记者无理谩骂和驱赶,干扰记者正常采访活动,中共禹州市纪委决定给予张志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禹州市监察局给予张志伟行政撤职处分。

  11月5日下午,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一行在禹州市旅游局有关同志的陪同下,到禹州市文物专家教之忠家(位于文管所院内)对其进行采访。采访时,午间醉酒的张志伟以外来人员车辆未经门卫登记为由,对记者和司机进行驱赶和言语攻击,使采访活动被迫终止。

  据介绍,张志伟1982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入党,2004年11月至今担任禹州市文化局党委委员,2006年至今兼任该市文管所所长。

  禹州市文广局负责人介绍说,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一行到禹州是为了把禹州的旅游文化资源推介出去,为禹州树立良好形象,理应受到禹州人民尊重。但是,禹州市文管所所长张志伟却反其道而行,不但不积极配合,还百般阻挠并酗酒闹事,严重影响了禹州市文广局干部的形象,影响了禹州的对外形象,同时,也影响了许昌的良好形象。

  这名负责人坦言,禹州市文管所发生这一事件,暴露出他们局存在的问题。即日起,禹州市文广局将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吸取深刻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以此树立文广局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对外形象。

  处 理

  11月12日,禹州市纪委经研究决定并报禹州市委批准,给予张志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禹州市监察局经禹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11月12日研究决定,并报禹州市政府批准,给予张志伟行政撤职处分。

作者:韩争强  责任编辑:蔡莹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