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河北省今年4月出台了实施意见,把治超纳入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治超工作问责制,层层签定责任状,真正变部门治超为“政府治超”。
河北省政府治超办一位顾问说,根据签定的责任状,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责目标明确了,政府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初步建成。但由于目前各级政府治超办是设在交通部门的临时机构,人员也是交通部门的,对其他成员单位协调力度也不够。鉴于治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国应建立常设机构,使其成为归各级政府直管的一个组成部门,并增加人员编制,赋予它应有的权力和权威性,以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力度,让其能够协调涉及治超的各部门统一决策、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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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顾问还说,各级治超部门应把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放在事前预防,在制定生产强制标准的基础上,像打假一样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生产企业的追溯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