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7月7日,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截止到2011年11月,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达2.2万亿人民币,在144个国家和地区完成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布局。2011年全年,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额达2.08万亿,超过我国贸易总额3.6万亿美元9%的份额。
其中,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占同期货物贸易额的6.6%,比2010年上升4.4%,跨境人民币收付平衡状况显著改善。全年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均较2010年大幅增长,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有序开展。去年,境外人民币资金境内金融投资渠道进一步得到拓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稳步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正式开展。
2012年3月2日,央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文称,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这意味着,我国进出口货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由试点企业全面扩大至全部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
这一扩大,大幅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速度。2012年上半年,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达12519亿元,已接近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1.84万亿美元的11%。其中,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8686亿元、3833亿元、187亿元、918亿元。
人民币结算
2012年8月,这一数据更为可观,当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2710亿元,其中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1900亿元、810亿元、12亿元、200亿元。这意味着,我国今年跨境贸易结算有望接近3万亿人民币,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例有望超过12%。

与此同时,我国对外开放人民币回流的渠道越来越多。2012年4月3日,证监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500亿元人民币,允许试点机构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份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