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被撤销会不会“名亡实存”驻京办问题远非一撤了之
来源:新浪博客
时间:2010-01-26 00:03:34
受访专家解读道,按照“谁派出、谁监管”的原则,派出地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对驻京办事机构监管的主体责任。这包括严格驻京办事机构设置,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预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将驻京办事机构国有资产收益及其他非税收入纳入派出地财政管理,每年对驻京办事机构进行审计,并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在北京新建和购置具有经营、接待服务性质的场所。
按现行体制,省级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的有关管理及协调,属于国管局负责。因此国管局也应对大幅“瘦身”后的驻京办担负起相应的管理协调职责。
“国管局应负责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省级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党团工作,协助派出地政府抓好廉政建设,必要时会同审计署对省级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审计情况进行抽查”,龚维斌说,“我们知道,同体监督效力不强,必要时需要引入国管局、审计署的力量介入,作为监督的外部保障”。
此外,北京市对驻京办的核准和年检、工作户口和工作居住证管理等问题担负一定的责任,应为驻京办事机构在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各地驻京办自身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同时要与国务院、派驻地以及北京市‘密切联系’。”李成言教授建议道。
在专家看来,这种密切联系表现为,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履行职责、执行财经纪律等重要情况。
“驻京办问题远非一撤了事那么简单。原有的数千家驻京办所肩负的沟通联络、接待服务、信息汇总等职能,存在客观需求,需另辟渠道加以满足”,龚维斌说,“如果一些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它还会以各种形式长期隐性存在”。
如此看来,要真的让挂牌或不挂牌的驻京办彻底消失,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有关部委资源配置权力相当的集中,项目资金分配给谁往往就是一句话的事儿,可很多地方条件基本差不多,给谁不给谁?过去是哪个驻京办会玩关系、和部委“有感情”,这项目就归谁了,今后怎么办?这就需要有一个合理的项目分配机制与规范的评判标准……
恐怕要等所有这些配套工作得以解决,“驻京办”才真正能够完成历史使命。
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
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2005年7月23日,《瞭望》新闻周刊发表《“驻京办”:地方第二行政中心?》一文,详细地揭开了“驻京办”存在的腐败沉疴,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
此后,本刊长期跟踪驻京办问题,多次以《“驻京办”节前忙与痛》《驻京办整顿谜团》《“驻京办”去向悬念》等为题,追踪驻京办现象的细节与走向。
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驻京办事机构设置方案出台的第一时间,本刊采访了多位专家作深入解析。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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