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法院对吴新进行了单独传讯。开始吴新还死不承认,当法院把当初检举刘乃沂的苏议员找来对质时,吴新才只得承认自己就是当年的金红。
原来,刘乃沂被押往北平后,金红曾找到刘的妻子和小妾,希望一同去北平为刘活动。但刘妻和小妾将她撵出,并声言正是金红这个“扫帚星”害了丈夫。金红只好作罢。此时她已怀孕,又听说苏议员到处找她算账,只得回江苏老家躲避。后来产下一子。
次年2月,得知刘乃沂被处决,并发还了一部分财产,金红便怀抱着幼子来天津,试图找刘乃沂的妻子和小妾索要财产。刘妻以发还的财物均为料理刘乃沂后事所用,拒绝了金红。金红便于2月14日状告于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在将自己的身体献给该案审判推事黄哲后,金红打赢了这场官司,得到了美金1500元,后来金红更名为吴新,与黄哲结为夫妇。
因对黄哲并不十分放心,金红遂将刘乃沂生前赠予她的金首饰等物缝藏于马甲垫肩中,以备不测。没想到就发生了这桩垫肩藏宝案。
事件尾声
事隔一年,仍是“一篇烂账”
1948年5月29日下午3点半,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王定发、李振钊、严志高三人均无罪释放。
而本已销声匿迹的金红,经过垫肩藏宝案,又暴露了身份,经新闻界披露,立即引起人们的关注。
而苏议员因为当年金红当众辱骂一事还未消气,便找到了王定发,“王经理你白白被押了这么久,难道就这样算了吗?”他挑拨王控告黄哲依势诈财、诬告、恐吓的罪名,控告金红隐匿贪官刘乃沂之赃款。
随后,苏议员还亲自找律师为王定发撰写了诉状,呈递法院。后经司法行政部核准,河北高等法院将黄哲撤职,逮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