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问题
粟裕是在1951年11月12日被军委任命为副总参谋长的。1951年12月28日总参曾发文重申师以上和特种兵团以上部队调动的命令,要用军委名义批准,呈***主席阅后才能发出。
1957年11月,***和金日成在莫斯科商定志愿军要撤出朝鲜。***、彭德怀、粟裕等回国后,12月即开始准备确定回国后驻地,告有关大军区同省委磋商接待准备工作。
1958年2月,粟裕鉴于撤军事已准备了两三个月,回国后的驻地及分批撤离计划和单位都已有安排,***和彭德怀对此事都知道,或许是为了减少首长具体工作劳累,大概是于2月26日,粟用总参名义下达了第一批回国部队3月8日回国的调动命令。彭德怀、***看到后诧异,这明明违反师以上和特种兵团以上部队的调动规定。彭德怀询问粟裕,粟说只看了电报首页,未看末尾的署名。此事,粟在军委扩大会5月28日小型会上作自我批评说:“很多事情,事先不请示,事后不报告,超越了职权,调动志愿军回国这样一件大事,却用总参名义发了电报。”粟裕在打马祖、向苏联要材料越权后,又第三次涉及***的调兵权。这可能是促使***在成都会议上决定批粟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