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中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主张民族自决和联邦制,相信中国的各个民族都有独立建国的权利。但1949年所建立的却是单一制国家。
地区在清朝时实行盟旗制度,拥有一定的自治权。1928年,国民政府在内蒙古增设绥远、察哈尔、热河3省,削弱原有盟、旗权力。这在内蒙古各盟旗领袖眼中是最大的威胁。立意反对国民党的中共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与国民党站到同一条战线上去。中共到陕北后,把相邻地区的少数民族鼓动起来反对国民党,变得非常重要。
如果说在前期中共对国民党的民族政策尚可容忍,那么1940年过后,伴随着中共实力的增强,其对国民党在民族问题上的批评也就更少了顾忌。毛泽东指斥国民党把中国国内各“民族”叫作“宗族”、“宗支”的做法,是“法西斯主义的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的民族思想与错误的民族政策”。
1945年,苏联出兵中国及东北地区,迅速击溃该地区的日伪军。在国、共势力尚未到达内蒙古中、东部地区时,那里相继建立或重建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等机构,要求实行“独立”或内、外蒙合并。蒙古人民共和国表示:“内蒙古问题主要应由中共解决,在中共帮助下的民族自治就等于民族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