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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诸葛亮北伐真相:一台争权夺利的好戏

来源:奇趣网 时间:2008-09-01 10:35:05

延熙五年,刘禅召庲降都督马忠入朝。同年,马忠前往汉中,面见蒋琬,传达刘禅的诏旨。回来之后,刘禅立即加拜马忠为镇南大将军。传达了一次诏书就加官升爵,刘禅扶植马忠的意思是很明显的。也是同年,蒋琬令姜维率领一支偏军回撤到涪县,以防成都生变。将汉中之事安排好了之后,次年,蒋琬自己也率军回撤到了涪县。对于这次动作,蒋琬对外宣称其目的在于“东伐”。刘禅对蒋琬率军回驻涪县甚为反感,于是借机发难,大造“东伐”不可行的舆论,意图逼迫蒋琬回到汉中。蒋琬不得不承认“东伐”的不现实(这是个草草寻找的借口),于是取消“东伐计划”,将姜维打发回汉中去负责北伐事宜,自己继续赖在涪县,不再挪窝,直到去世。

这就是蒋琬那场别出心裁、独辟蹊径的“东伐”背后的真相。

姜维的另类史

延熙十六年正月新春佳节,蜀汉政权第三任执政者费祎在其驻地汉寿(即葭萌关,位于今天四川省广元市昭化镇境内)刘备将其更名为汉寿,与关羽的汉寿亭侯中的汉寿异地同名)举行“岁首大会”,大宴群臣,同僚共欢。席间费祎“欢饮沈醉”,不意被出席宴会的一个叫郭循的人“手刃”刺杀,当场身亡。

对于蜀汉政权而言,费祎之死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自诸葛亮频繁北伐耗空国力之后,蒋琬当政13年,费祎当政六年,均未再大规模地对魏用兵,蜀汉政权获得了一段相当难得的休养生息之机。费祎死后,姜维当政的前五年,岁岁兴军,年年用兵,刚刚积蓄起来的有限的一点国力又被瞬间耗空。可以这么讲,费祎之死,意味着蜀汉政权内部鸽派势力的下台和鹰派势力的登场。虽然不能偏执地将亡国之责加在姜维的穷兵黩武上面,但是姜维执政后的频频北伐,的确加速了蜀汉政权的灭亡,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令人疑惑的是:郭循为什么要刺杀费祎?

郭循并非蜀人,而是魏国凉州西平人。一次蜀军寇掠西平,郭循作为战利品被带回了蜀国。所以史书对他的身份的定位是“魏降人”。对于郭循此举,曹魏方面下达过一份诏书予以褒奖,并且恩及其留在魏国的后人。诏书是这么说的:“已故中郎西平人郭修(即郭循),品行高尚,百折不回。之前蜀将姜维寇掠西平郡,郭修遭到掳略……郭修于大庭广众之下刺杀费祎,其勇超过聂政,其功胜于介子,真可谓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人。追加褒奖和恩宠,是为了表扬忠义之士;赏赐爵禄延及后嗣,是为了奖劝将来之人。特下诏追封郭修为长乐乡侯,食邑千户,追谥为威侯;令其子袭爵,再加拜为奉车都尉;赐银千两,绢千匹,以光荣恩宠存者与亡魂,使其永垂后世。”

乍然读来,似乎郭循受到了曹魏方面的指使。其实不然,最明显的证据就是:郭循刺杀费祎是在正月,而曹魏方面下诏褒奖却是在八月。蜀汉执政者的死讯属于当时的重大“国际事件”,曹魏方面应该很快就得到了消息,不可能8个月之后才知晓。倘若郭循是曹魏方面派来的刺客,费祎死讯一到,曹魏方面的褒奖诏书就应该随即下达,不可能拖延半年之久。

实际上,对于费祎之死背后的谜底,陈寿虽未明言,但却也为我们留下了一丝线索。在其亲笔一字一句撰写的《蜀书·姜维传》中,有这样的记载:“(姜)维自以练西方风俗,兼负其才武,欲诱诸羌、胡以为羽翼,谓自陇以西可断而有也。每欲兴军大举,费祎常裁制不从,与其兵不过万人。”“十六年春,祎卒。夏,维率数万人出……”

姜维在费祎的制裁下郁郁不得志,率万人也不能。费祎刚死,姜维就如鸟出笼、如虎进山,率军大出。这种前后对比带着强烈的含沙射影的意味,很容易让人将费祎之死和姜维联系起来,但又并不能切实证明姜维和费祎之死有关系。自来史家撰史,最忌讳这种容易引人误解、模棱两可的笔法。如果确有其事,不妨直书;倘若并无其事或者仅仅心存疑惑,则不妨略过。陈寿素有良史之名,他如此记载,必有原因。

原因其实很简单,两个字:回护。陈寿必须替姜维回护。

我们考察陈寿的生平,结果发现:仕蜀期间,陈寿曾经担任过卫将军主簿之职(《晋书·陈寿传》)。卫将军之职历来仅设员一人,属第二品,位亚三司。蜀国设立此职始于刘禅延熙十年(247年),姜维首任,至延熙十九年姜维升任大将军为止。此后缺员四年,景耀四年(263年),复授诸葛瞻此职。

充分的证据表明,陈寿所担任的是卫将军姜维的主簿,而非诸葛瞻。第一,据《晋书·陈寿传》记载,诸葛瞻一向轻视陈寿,不可能征辟陈寿做自己的主簿;第二,景耀年间黄皓专权已久,“大臣皆曲意附之,寿独不为之屈,由是屡被谴黜”,陈寿仕蜀的最高官职是六品黄门侍郎,若其景耀四年尚为八品卫将军主簿,是不可能在此期间升至六品的,相反,他会遭到黄皓的打击而贬官;第三,陈寿在做了卫将军主簿之后,又担任过东观秘书郎、散骑黄门侍郎等职,景耀四年距离蜀汉灭亡仅仅两年,陈寿怎么可能仕途得意、连续3次升迁呢?

“故吏”对于“旧主”的感恩和忠诚,这在当时是一种被世人普遍认可和推崇的社会道德。臧洪身为张超的“故吏”,不惜为之去死;蔡邕身为董卓的“故吏”,也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其死大哭一场,最终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如此我们就更加清楚了:身为姜维“故吏”的陈寿,自然没有任何理由诬蔑姜维;相反,对于《姜维传》,陈寿必然较其他传记要更为用心地去撰写。所以,在《姜维传》中出现上述这么一段含沙射影的记载,绝非偶然,必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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