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国与以色列签订合同,用5亿美元购买1500枚怪蛇3导弹,并引进该导弹及其配套产品的专有生产技术,以洛阳空空导弹设计研究所为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经营一体化的空空导弹发展中心;对航空、电子、兵器工业各配套单位同时进行相应的改造和建设,实施系统工程管理。1983年 9月15日,“八号工程”正式启动,开始执行引进合同。按照工程计划,I型导弹的研制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要求进口产品初步具备实际作战能力;第二阶段,从国际上通用的先进技术入手,建立生产线,进行人员培训,参试人员能熟练掌握有关技术;第三阶段,完成调试,生产出合格产品,并获得生产授权。1988年3月至1989年4月,陆续获得各部分及总体的生产授权。1989年春,开始批量生产。该工程的完成,使我国红外导弹研制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缩小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