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非常短,一共也就几百个词。第一条和第六条就是普通的宣誓,“我是美国人,我为美军效力”、“我为自由而战”等等。掐头去尾,中间的四条讲了如何避免被俘虏,以及万一不小心被俘了该咋办。
艾森豪威尔将军
“第二条:我绝不主动投降。如果我是指挥官,我绝不在我手下仍能抵抗的情况下让他们投降;
第三条:如果被俘我将以可行方式抵抗,我会尽一切努力逃跑并帮他人逃跑。我不接受敌人的假释和优待;
第四条:如果被俘,我将忠于被俘战友。我不参加任何伤害战友的行动。如果我是高级军官我会担负指挥责任。如果不是,我会服从上级合法命令,并支持合法命令;
第五条:如果被俘受审,我只能提供姓名、军衔、社会保险号码(相当于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我会尽力回避其它问题。我不会做任何背叛自己国家和其盟友或有损于其事业的口头或书面声明。”
从准则的条文中可以看到,没有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士兵可以投降。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会允许士兵投降。 在第二条准则的解释中也提到,如果在孤立无援或确定打不赢的状况下,士兵也应该尽量避免被俘虏,尽力寻找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