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型军船的设计主要过程设计从调研、方案、技术设计、施工设计、生产设计和完工设计。
建造过程主要过程节点有开工、上船台(船坞)、下水、系泊试验、航行试验、交付、完成保修等。
作为建造总承单位的船厂,早则在方案设计甚至调研阶段就会介入,晚则在技术设计阶段就必须介入,原因很简单,设计是为建造服务的,目的是最后形成实体舰船,而作为承建单位的船厂必须有机会发表自己的建造意见,指出设计中可能无法实现的地方。中国海军052C导弹驱逐舰
作为承建的船厂的确定有两类方式,一类是指定性,由军方考察后指定某船厂承建某型舰船;一类是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的方式决定承建厂。在护卫舰、驱逐舰及航母等舰船的承建厂方面,都是军方指定的,而056轻型护卫舰等则是竞标的方式。
通常在技术设计完成后进入施工设计阶段,就必须进行设备的合同签订工作,此时设备的选型已经固化,船厂还需要提出自己的承建费用组成。在此基础上,军方要进行全面的价格审查,在价格审查结束后可以与承建船厂签订总合同,但此合同通常是草签,因为还需要上级的批准。
中国海军052C导弹驱逐舰
故此无论是船厂与设备厂所的合同或军方与船厂的合同里通常都备注一句话:以机关批复为准。这个做法也算不上新鲜,当年土鳖与英吉利国签署的051改进型驱逐舰的合同里就有这么一句话,而最终土鳖高层没有批准该合同,合同作废。草签的合同不能作为开工的依据,以前曾有大连船厂与军方草签了XXX合同,而最终军方又把该合同给了上海某船厂,大连厂的合同作废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