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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凭假保单诈骗900万用于赌博

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2010-11-06 17:18:01

  本报讯(记者付中)中国人寿保险女职工马某伪造保险承办确认书和发票,骗取焦某等19名投保人899万余元,将赃款用来赌博。记者今天从承办此案的北京市汉明律师事务所获悉,二中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5000元。

  今年35岁的马某是北京人,大专文化,案发前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密云支公司职工。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间,马某以办理保险为名,使用伪造的《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承保确认书》、保险费专用发票等四处揽活。

  “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是一种企业年金保险,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由职工本人拿出一部分工资,企业再补贴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作为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即将成为很多职工退休后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其对职工晚年的生活质量保障也成为企业对职工最周到的福利!”在马某这样的忽悠下,焦某等19人对其深信不疑,共交给马某保费899万余元。

  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间,马某利用负责中国人寿密云支公司收付费的职务便利,伪造《借款申请书》、《保全付费业务审批表》等文件,开具支票,将单位公款49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2009年7月3日,马某被查获归案,近1400万元的赃款,大部分已被其挥霍。马某向民警交代,这些钱都被她输在了赌场上。

  案发后,很多事主找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讨说法。为了维护事主利益,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代马某先行赔偿了被害人487.89万元。

  庭审中,马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马某的律师认为,马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二中院审理认为,马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并且马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又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法院同时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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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电话查保险合同真伪

  某保险公司一名资深的工作人员表示,要核实保险单据真伪,事主可在保险合同上查询前面标有“合同编号”字样的数据,然后拨打95519,告知接线员合同编号即可查询。

  但该工作人员表示,保险业务员往往是在不特定的环境下接触到事主的,实践中不排除冒牌业务员的情况存在,事主应进一步核实保险员的身份及各种保单真伪后再决定是否投保。

作者:付中  责任编辑: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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