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美国《华盛顿邮报》抢先爆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沙特出口了东风-3型中程弹道导弹。这笔合同当年价值35亿美金,相当于(35枚导弹的调拨价 工厂当年各项支出 工厂生产设备与后勤保障综合升级项目费用)×10。关于这震惊世界的大合同本身,包括著名的《沙漠勇士追寻东风--苏尔坦亲王回忆录》等多篇资料已经介绍得较为详尽,这里不再赘述。

在《亲王回忆录》中,曾经提到过两个导弹基地的名字,分别是Al Sulaiyil和Al Joffer。根据当时的合同规定,这些基地不仅由中国方面现场勘查设计,基地建设本身也是由中国方面派出基建工程兵完成的。而为了统筹这一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海外军事工程建设项目,代号为"金轮工程公司"简称"金轮工程"的神秘单位悄然在北京组建。

"金轮工程"在行政上隶属第二炮兵司令部,但领受任务时直接受中央军委指挥。起初工程以基建工程兵分队为主,但随着使命任务不断增加,第二炮兵先后从各部队选调了包括技术保障分队、警卫通信分队乃至操作发射分队在内的大量官兵进入"金轮工程",并形成固定编组,以数年一期的形式前往沙特轮训并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