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事关主权争端,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立案,更遑论审理和判决。”索费尔指出,在中菲岛礁争端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不适用于《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更何况中国政府2006年已经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提交了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仲裁庭无视中国的合法要求片面接受菲律宾的强制仲裁要求,这不是遵守国际法,而是践踏国际法。”
“根据《公约》,中国没有义务被动接受南海仲裁结果,中国目前的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立场有坚实的法律依据。”索费尔说,不论是基于国际司法实践,还是从国际关系现实状况考量,类似南海争端这样的主权纠纷都不应设定解决期限。“主权争端绝非简单的利益分歧,有着非常复杂的历史背景,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等诸多方面,需要慎重对待,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很容易引发激烈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