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好消息:又有两国支持我南海立场
5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以下是实录。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伊德里索夫、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阿布德尔达耶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卡米洛夫的邀请,外交部长王毅将于5月21日至24日访问上述三国,并出席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
问:王毅外长时隔3年访问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有何特别考虑?中方对此访有何期待?
答:王毅外长时隔3年再次访问哈、吉、乌三国,对提升中国同三国双边关系、推动各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哈、吉、乌三国都是中国的友好近邻、战略伙伴和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点合作对象。建交24年来,中国同三国政治互信不断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全面开展,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作日益紧密,为维护国际和地区稳定、促进共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中国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已经成为平等互利、安危与共、合作共赢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国愿同三国一道,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促进全方位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
问: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应在今年12月如期取消。但欧洲目前有一些人称,中方没有满足欧盟判定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要求欧盟继续使用“非标准”方法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方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坚决反对。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反倾销“替代国”做法需严格依照中国加入议定书的规定如期取消,与中方是否满足欧盟判定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无关。
中方强调,世贸组织规则中并没有所谓“市场经济地位”的概念,这一概念仅存在于部分成员的国内法中,欧盟所谓判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是存疑的,更不能作为是否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依据。根据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规定,“替代国”做法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这是中方在加入谈判中与世贸组织成员达成的共识,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是所有世贸成员必须遵守的义务。
中方希望欧盟从发展中欧经贸关系的全局出发,尽早采取必要措施,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为中欧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