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精神”从来就像万花筒一样,不同的角度总能看到不同的色彩。作为其代表之一,“山寨精神”也是如此。
文/刘娜
面对“山寨”的风行,学者们已经探究出其蹿红的经过:“山寨”最初的表现形式为通过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机、数码产品、游戏机等不同领域,直到文化领域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山寨文化”就这样形成并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然而我们这里所倡导的,是一种特立独行的非主流精神,即“以极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产品的外观或功能,并加以创新,最终在外观、功能、价格等方面全面超越这个产品”的“山寨精神”。有人说这个东西太低俗,有人说它蕴含着一些造反意味的精神内核,有人偏说这是小人乍富的心态,也有人说它是一种饱含创意、富有创新的挑战精神。
“草根精神”从来就像万花筒一样,不同的角度总能看到不同的色彩。作为其代表之一,“山寨精神”也是如此:有人从中看到了贪图便宜、低俗粗糙,也有人从中看到了个性创意、大众潮流;有人对其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同样也有人对其肃然起敬、乐在其中。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评价,都不能忽视掉“创新”——这一“山寨精神”的攻坚力量。
“山寨”以模仿起步
“山寨”初期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有些产品乘机混水摸鱼,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如果我们对“山寨”过于宽容,那么真正的“创新文化”就更难生长了。
新浪博主王冉曾撰文说“山寨文化”泛滥是件丢人的事情,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位的裸露和讽刺。对“山寨文化”进行批驳的远不止王冉一人,不少专家、评论员借助报纸、网络等媒体给“山寨文化”定性为“盗版文化”、“强盗文化”。
浙江工商大学一位社会学博士认为,“山寨品牌”大多数都是通过模仿跟风大牌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因此可以说它只是满足了特定人群对品牌的需求。它善打擦边球,经常行走在行业政策的边缘,有些甚至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引起争议。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也表示,一些“山寨手机”冒用其他品牌的外观设计,从法律角度说,其实侵犯了正规厂家的知识产权。现在网上有很多人都在质疑“山寨文化”的实质是剽窃,这观点虽然有点过激,但冷静下来看,“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一样,是缺乏创造力和自信心的一种表现。一个无序的市场所带来的破坏力是难以想象的,如果“山寨产品”再借这样那样的堂皇借口,毫无约束肆意发展下去的话,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市场是早晚的事情。
而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则更是直截了当表明立场,“对‘山寨’不能过于宽容”。他认为,“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既然是模仿,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只不过换了一个说法,换了一种表现形式。“比如,以前在图书市场上出现的‘全庸著’、‘古龙新著’,放在今天不也可以叫‘山寨版’吗?难道因为换了种名称,就可以说他们不是在利用原作者的名气吸引眼球,就不是在打擦边球了吗?只是因为目前相关的法规还不够完善,对有些责任还比较难追究。比如,一些商家请个长得很像某明星的人拍广告,还模仿其动作,这种‘山寨明星’广告,目前就难追究商家的责任。但在一些国家,一些明星名人的动作、签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注册商标、广告的保护也非常完整。”
“有人说应当鼓励‘山寨文化’,认为‘山寨’本身也是创新,我看不然。对‘山寨文化’的存在应该理解,一定程度上可以允许,但不能提倡。对它的存在和流行,还是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否则谁来搞创新?”葛剑雄说。
“山寨”自主创新力量的表现
对于“山寨文化”今后的发展,各方面的专家虽然观点不同,但却不乏真知灼见。有专家认为,不能将“山寨文化”一棒子打死,有的甚至认为“山寨文化”利大于弊。
在中国电子报资深记者左延鹊看来,“山寨”极具创新又不怕丢脸。“个人认为,‘山寨现象’是我国电子产业发展变革的特定产物也是必然产物,其对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不会产生大的改变。其实IT产业出现了‘山寨产品’并不可怕,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山寨产品’也并不可怕,最怕没有创新,只想着日日拿,次次拿,乐此不彼,最终依然难逃抄袭的命运,无法摆脱低质量的观感。”
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李宗桂则撰文称,“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行销于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产品”的草根属性、平民属性密不可分。正是看准了这样一个庞大的草根平民消费群体,“山寨文化产品”才有了巨大市场,才对“庙堂产品”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从这个方面来讲,“山寨文化产品”对于“庙堂文化产品”的价格定位、便民实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进。
他认为,“山寨产品”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民众在一时无法从根本上从体制上改变暴利现状的情况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何尝不是对行业暴利的反抗!这种反抗,持续日久之后,自然会成为暴利行业暴利行为的匡正力量。”
在他看来,“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从‘山寨产品’的情况看来,固然有一些是伪劣产品,但多数是通过借鉴模仿而赋予创意的产品,有的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草根平民阶层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产品。至于‘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则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