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系列对“去哪儿”网的“联合围剿”行动之后,航空公司正在酝酿分销政策的变革,与机票代理新的合作模式也逐渐浮出水面。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4月1日获悉,包括三大国有航空在内的几家航空公司销售部代表,近日参加了中国航协规范航空客运销售市场秩序会议,航协要求7月1日前各会员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局6号文精神实行新的代理费制度,并在此前同代理人签署完毕新的协议,但具体标准由航空公司和代理人协商确定。
代理费可能每航段不超20元
所谓6号文件,是指上个月民航局下发的《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严禁销售代理企业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的同时,还要求航空运输企业委托销售代理企业销售国内客票,要合理确定客运手续费基准定额,可适度浮动。
不过,到底基准定额如何确定,文件中并没有细则。目前,中航协已经要求航空公司制定实施细则,再提交中航协讨论,包括“定额”是否区分代理人、区分航线、区分子舱位,以及“定额”之后是否还有后返等。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航空公司已经对具体的细则进行了探讨,比如南航希望的是不区分代理人、不区分地区、仅按照所销售航段数定额发放,即每个航段给同样固定的代理费,当然经济舱和头等舱可以有区分,毕竟售后服务有差异。而一旦定额确定,之前还存在的前返Z值和后返也会取消。不过,国际客票销售的代理费暂时维持目前的机制,国际联程客票的国内段也会按照行业通用规则执行国际客票代理费标准。
在此之前,航空公司已经将国内航线前返部分的基础代理费佣金以及很多航段的Z值降为0,后返也并非所有代理都能获得。
那么,新代理费定额的标准会是多少呢?
多家航空公司的内部管理层对记者透露,由于三大航有国资委的“提直降代”要求(其中包括年度总代理费率不得高于2%),所以理论上三大航每航段代理费最高可能不会超过20元(国内平均票价大概900元左右)。
一位拥有自有客户和渠道的成熟代理人曾经为记者测算过机票代理的成本:呼叫中心销售一张机票成本如下:接线员奖励2元+出票及财务奖励2元+送票员奖励2元+售后及垫资成本2元+房租水电平摊2元+电话费1元+员工社保2元+税收为定额服务费x20%,假如一张机票给到定额二十元,直接成本已达17元,其中还未计算广告费、差旅费、招待费、福利、水电费。
禁止机票代理供货平台
据记者了解,在这次会议上,各航空公司还对目前的客运销售市场现状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票代应该拥有自己的销售渠道,纯粹“搬砖”将机票拿到别人家去卖的对航空公司不具备价值;供货商模式是导致目前机票销售乱象的重要原因,未来各航空公司会以协议方式约束各自代理人的供货行为,至少要经过航空公司审批同意。
在此之前,南航已经率先下发优化中国境内分销渠道结构的通知,主要包括重新签署销售代理协议,实行新的国内代理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以及禁止机票标准产品的供应商销售模式等。
其中,要求销售部在新版代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从7月1日起严禁代理人通过C端、B端平台等第三方渠道销售南航机票标准产品(单程、往返程及缺口程等裸机票产品,或以机票为主体,附加保险、代金券等低价值标准化配件的机票套餐)。对于包含南航机票的打包、组合产品,代理人也需经过南航审批后,方可投放至与南航签署商务合作协议的第三方渠道展开销售。
销售部将与符合南航要求的主要机票交易平台签署商务合作协议,只允许南航直营店铺或平台自有的南航授权代理人账号销售南航机票标准产品。包含南航机票的打包或组合产品,允许平台引入经南航审批同意供货的代理人,作为供应商开展销售,但相关打包或组合产品的上线和销售均需经南航审批后方可实施。
而在本次会议召开后,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会与代理签订类似的新协议。
对于目前的销售渠道变革,一位行业内人士建议,传统代理必须要思考转型了,需要因地制宜,定位于“小而美“,比如国际票定位于做精一个目的地,服务好一个行业(会议、专业TMC、小众户外俱乐部),为一个熟人社区提供服务等。而平台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通过技使用多种技术手段来规范代理行为,帮助普通旅客,比如监控出票,监管资金,及时将旅客信息告诉航空公司,帮助航空公司做好旅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