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期盼已久的“新36条”终于出台了。
和记者的疑惑一样,温州民间投资协会会长周德文看完条例以后的感觉是没有发现和“非公经济36条” 相比有太多的变化。
“新36条”,正式称谓是《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比于2005年2月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新36 条”。
最大的区别在于明确提出了具体转入领域
没有实质的区别,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听完记者的问题后脱口而出。保育钧觉得 “新36条”就是重申了一下“旧36条”的核心思想,和“旧36条”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
周德文倒看出了变化。“‘新36条’明确提出了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行业领域,比如金融、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住房等。”
这一点保育钧也持相同观点,“如果非要找出点区别来,‘新36条’确实是明确了市场转入的一些具体行业和领域,至于市场翘首以盼或者说在条例出台之前呼吁最多的民营资本进入的具体办法,还真没有。”保育钧说。
但周德文觉得能够提出具体的转入行业对正处在低迷时期的民间资本来说,已经是非常利好的消息了。
周德文还认为,除了具体的提出了可转入的领域,“新36条”与“旧36条”相比还有一个区别,那就是“新36条”的针对范围更小,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旨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而“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旨在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虽然促进民间投资也能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但更侧重于调动民间投资,范围小一些。
过去的2009年,确实是“民间资本”很受伤的一年。统计数据显示,民间投资的增速已呈放缓趋势。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占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44.6%,比2008年的43%提高了1.6个百分点。而同期民营经济仅提高了0.6个百分点。
另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垄断行业中民营资本进入比重不超过20%,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
“拿温州的民间资本来说,7500亿左右的规模,在2009年迅速回流,大量的资金找不到投资方向而趴在银行里。”周德文认为,不管如何,“新36条”的颁布,至少让迷茫的温州民间资本看到了一些希望,条例里规定的一些可投资的一些方向,温州民间资本也可以开始做一些研判工作。
新36条出台的背景
周德文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能够快速的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因为目前的条例很原则,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实质作用不大。
周德文和他所代表的温州民间资本希望即将出台的细则能够解决他们最关心的两个问题:一、把转入的条件具体列出来,有一个可以明确的标准。二、怎么保障政策的持续性,确保朝令夕改的事情不会在地方政府之间上演。
周德文一再呼吁,希望此次政策开放的这些领域能够按照市场的原则运行,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资本,只要是资本进去了,就可以有相应的回报,不能再出现以行政代替法律的事情。
一位在2009年备受伤害的山西煤老板对记者表示,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则出台,他再也不敢投资这种政策特别鼓励的产业了。“谁能保证类似的现象不再发生?政府在某些行业需要大规模融资的时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一旦民间资本进入以后就开始设置经营壁垒,甚至关门打狗?”
该煤老板在去年山西煤矿改革的过程中损失了4个多亿,如今拿手里剩余的为数不多的资本加盟个经济型酒店,他觉得还是在政府和垄断利益集团不屑于进入的服务业里折腾比较有安全感。
保育钧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和垄断利益集团必须明白,此次政府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是规范市场的行为,中国经济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在几个关键环节还必须有民营经济的介入,拉动内需、解决就业问题、转变增长方式,实现自主创新等,这些关键环节哪一个少了民间资本的介入都不行。
相关部门还要认识到,民间资本若不好好引导会出大问题,不但会导致通货膨胀,大量闲置资金无处安放,只能炒楼炒股,造成市场混乱。
保育钧说最可怕的事情是像2005年的36条发布后一样,相关职能部门可怕的沉默,不反对也不执行。此次条例涉及的相关部门:交通部、能源部、工信部(通讯、电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都要有细则陆续出台。
很多人可能还记得当年“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共有40多个部门出台了配套政策。有研究者比较后将其分为三类:一类是中性的,把国务院政策具体化;一类是激进的,在国务院文件基础上往前跨的,更进一步推进;还有一类是拉后腿的,用相关部门规定“变相克扣”国家政策。
很多民间资本的运营者恐怕都曾经尝过“变相克扣”的滋味,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配套实施办法时,对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门槛上进行限制性规定。由于“非公经济36条”多是框架性内容,如“有条件、符合资质的企业”等说法多有模糊之处,就方便了一些职能部门在具体“条件”和“资质”上设置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