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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求解收入分配之困:改革不是发钱那么简单

来源:华媒网 时间:2010-07-27 10:36:46

要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就必须时刻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将取缔非法收入、严厉打击腐败和各种违法行为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进,否则,收入分配改革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

如今,要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政策转向力度,将民生提高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这方面,当前应重点关注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负利率。自今年2月以来,中国就进入了负利率时代。负利率可以刺激消费和经济增长,但也容易造成通胀预期增强、资产价格快速上涨的问题。对于普通民众而言,由于投资渠道和能力有限,其主要资产仍是银行存款,负利率意味着普通老百姓资产的缩水,而大量持有房产、股票、企业等不动产的富人财富反而会增值。因此,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尽早扭转负利率局面,否则,即使普通百姓的收入有所增长,也会被通胀所抵消。

二是劳动权益保护。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多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但工人维权难、讨薪难、涨工资难的现象依然突出,财富在企业与工人间的合理分配就无法实现,因此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就必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普通劳动者的整体收入才会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房子。由于房价飞涨,房子已经成为拉大中国贫富差距的重要因素。两年前拥有同样财富的家庭今天再进行比较,没有房产的会比拥有房产的少则差了几十万,多则差了几百万。这导致有房族与无房族之间、有单套房者和多套房者之间的贫富差距随着房价的飞涨迅速拉大,几乎到了很难缩小的程度,房子也因此成为和收入分配密切相关、最令中国人纠结的话题。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就不能回避房价问题,一方面应继续加大住房供应量,平抑房价,另一方面也应对那些拥有几套、甚至几十套住房的家庭开征房产税,在提高房地产投机成本的同时,调节社会贫富差距。

四是三农。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免除了持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但相对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农民的收入增速仍不尽如人意。因此,国家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提高农业补贴,这样既可以提高农民收入,也能够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昱华:打破“二元结构”桎梏

我国社会中有三个“二元结构”对收入分配产生重要影响。第一个是城乡二元结构,第二个是城市户口和非本地居民户口的二元结构,第三个是国有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二元结构。这三个“二元结构”的共同特点是“身份”成为决定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打破了“二元结构”的桎梏,收入分配问题才有望真正得到解决。

三重“二元结构”在我国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其中,三个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个因素是计划经济的改革起点,第二个因素是渐进的市场化改革方式,第三个因素是工业化带动的城市化进程。这些因素决定了国有部门在垄断行业的地位、非普惠的社会福利分配方式,以及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

三重“二元结构”对收入分配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影响:

第一,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如果A相对B、B相对C、C相对D都有100%的收入优势的话,那么A相对于D的优势就会达到700%。三重“二元结构”的累计效应是巨大的。

第二,强化了收入差距的刚性。居民在不同社会阶层间跃迁的阻力是巨大的,社会层级跃迁困难会扩大社会裂痕,导致不同阶层的对立和冲突,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增强了收入分配的“身份”特征和可继承性。这种身份特征和可继承性日益明显。

鉴于三重“二元结构”对收入分配的巨大负面影响,破解三重“二元结构”难题已经刻不容缓。

降低农民进城成本,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和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十分有限,农民进城成本很高,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政府应该从大量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廉租房和建立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两方面入手,切实推进城市化进程。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解决垄断国有企业在薪资发放上的所有者缺位问题,破解体制内和体制外二元结构。现在垄断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的无序膨胀,在实质上侵害了国有股东的正当权益,国家应通过国资委等机构,合法加以约束。从长远看,应该逐步打破垄断,减少行政权力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

确立普惠制的社会发展思路,真正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过去受条件制约,社会发展主要是不均衡的梯度发展,现在是转到普惠制的社会发展思路的时候了。因为我国现有的财力物力,已经可以部分满足普惠发展思路的需要,同时,也只有普惠制的发展思路,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才能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

贾康:“国富民穷”太偏颇收入鸿沟须警惕

最近“国富民穷”的话题引起很大争论,充分体现了当下各界对于收入分配敏感问题的高度关注与正确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性——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物质利益配置格局和社会和谐:同时也表明一些相关的基本认识目前还比较混乱,有必要实事求是地作出分析判断求得澄清。我认为,“国富民穷”之说带有明显的偏颇与内在逻辑的紊乱之处,但也可带来某些有益的提醒。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纵向自我对比与改革开放之前已有天壤之别。须知,改革开放大政方针、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都是“强国政策”和“富民政策”,到中国城乡做实地调研,无人能否认强国、富民的巨大进步——虽然还存在增长质量、收入分配差距等方面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但面对“中国奇迹”的基本事实,何来“国富民穷”之判断?“国富”与“民富”本为一体,何成对立之关系?

具体的缘由,据所见报道,是依据今年前五个月全国财政收入数据,有预测认为今年全国财政收入总额或达8万亿元,针对此预测媒体随即引发有关政府财政收入比重过高、企业和居民负担过重的讨论,并归纳出所谓“国富民穷”概念。

针对这个缘由,有必要摆明如下几点情况并作具体分析,以求理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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