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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求解收入分配之困:改革不是发钱那么简单

来源:华媒网 时间:2010-07-27 10:36:46

无论是财政收入超过GDP增速、个税起征点遭遇诟病还是被万炮齐轰的房价等热点问题都与收入分配密不可分。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富民穷”又何尝不是它的替罪羊呢?当舆论质疑个税多数是工薪阶层而不是富人支撑的时候,当民众期望用房地产税而不是国际上通用的遗产税“抽肥补瘦”的时候,当收入分配总是被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导火索”点燃的时候,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的难题亟待求解。在宏观调控身处两难境地,经济改革期待新的制度红利之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无疑抓住了诸多难题的关键点。

王一江:再分配要让市场唱主角

理想的再分配,既要能鼓励人们积极上进,创造财富,使个人和国家都更加富足,又要能保证社会和谐。这要求国家不要轻易进行太多再分配,将再分配主要限于劳动者人力资本的保护和再生产的范畴。当前,在中国建立更合理的再分配制度,重点要放在防止腐败通过权力私下对财富进行非法再分配。解决这一问题,就是要减少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和支配。

要实现理想再分配几乎不可能。原因在于人性:能从别人的财富中分一份,何乐而不为?以美国为例,穷人要立法,增加社会福利,从富人那里分财富,富人则要用国人的税钱去打伊拉克,控制石油资源,实际是让穷人来补贴富人。

但国家之间,在再分配程度上,还是有天壤之别。一些国家完全剥夺富人财富,用于补贴穷人。另一些国家再分配则非常有限。中国的香港就是现今世界上再分配相当少的社会之一。美国立国后的130年间,没有个人所得税,再分配也非常有限。经济的败落与繁荣,国家的贫穷和富足,与再分配程度是何关系,从此可见一斑。

在满足人们基本教育需要和基本生活需要这两个特例上,实行有限的再分配,既有利于社会公正和稳定,也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原因在于,满足这些需要,可以保护和增加社会的人力资本,使个人未来能更加有效地创造财富,自己脱贫,社会财富也更快增加。

在考虑这些特例时,应记住,基本需要的满足,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发展水平很低,富人很少的社会,即使把富人的财富都分光,穷人的基本需要也很难满足。因此,富人少,社会整体贫穷,也不符合穷人利益。为了提高整体发展水平,越是不发达的国家,再分配越应该有限。发展才是硬道理,符合所有人的根本和长远利益。

当前中国的收入差距至少由四个因素决定。考虑到中国目前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再分配必须慎重,重点应该放在防止个人使用权力非法对社会财富实行再分配。

决定中国收入差距的四个因素是:

一是年龄周期。人们由于年龄差距,处于收入垂直流动的不同阶段,会形成较大的收入差距。这样形成的收入差距不是问题,无需通过再分配进行调节。一个简单例子是,假设世界上有两种人,年纪较大的有钱人和年轻人,后者没有收入,还要借钱读书,所以实际是负收入。二者收入差距可能非常大,但只要年轻人在受教育后,最终得到很好的回报,在自己年纪较大时,成为高收入者,人们一代一代如此循环,这样的收入差距,就不是问题,而是鼓励人们努力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和技能的强大动力。大量研究表明,无论在中国和其他国家,这样的年龄和收入周期都是存在的;

二是发展规律。合理的收入差距是鼓励人们勤奋上进,努力工作的动力。国际经验和有关发展的理论都说明,在一个健康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人会先致富,使收入差距首先扩大,然后更多人从经济持续发展和繁荣中获益,收入差距再缩小。中国沿海地区近年来出现的民工荒,及其带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的快速提高,劳动条件的改善,也符合这一规律。根据这一规律,加快经济发展,能加快缩短收入差距扩大的时间;

三是历史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民被人为地分为城市和农村户口,后者在教育、医疗和工作机会方面,都受到歧视。这些歧视所造成的后果,会在一段时期内发生作用,造成两个群体收入的巨大差别。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这些歧视正在逐步减弱和消失,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向,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增加其流动性,而不是通过再分配,鼓励人们继续留在农村;

四是体制问题。中国的传统体制,最大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政府大而强,市场小而弱。改革开放中,传统体制中的“权”与市场经济中的“钱”相结合,少数腐败官员以权谋私谋钱,造成了一些极端高收入者。由此形成的收入差距,是最不合理,最不合法,最易引起社会公愤和不稳定。因此,在中国建立尽可能理想的再分配体制,重点要放在解决权钱结合、以权谋钱的问题上。

以权谋钱,包含了大量再分配的成分,诱导人们去走歪门邪道致富,而不是更好地去创造财富。防止以权谋钱,就是防止腐败分子对国民财富私下进行非法的再分配。

在具体做法上,釜底抽薪的办法并不是对收入进行再分配,除了加强法制和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之外,更要通过改变政府大量占有的经济资源、政府充当资源分配主体的状况,切实做到使市场而不是权力成为资源分配的主要机制。(作者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

胡今立:收入分配改革不是发钱那么简单

现在,中国社会对收入分配改革的意义和紧迫性已有共识,但对改什么,怎么改,仍有各种不同认识。

有人认为,改革的重点应该是减税,让更多的财富从政府手中转移到企业和居民手中;有人认为,改革的重点应该是加税,通过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有人认为,改革的重点应该是加强社会保障,提高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还有人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就是涨工资、均贫富。

这些观点各有道理,但仔细分析,似乎都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减税往往有利于富人,不利于政府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而在中国政府税收连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加税的合理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也会面临公众强烈质疑。至于涨工资、提高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当然很好,但是,涨工资是一部分社会群体涨,还是全社会一起涨?这笔钱由谁来出?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提高多少才算合理?提高部分会不会被通胀等其他因素所抵消等问题显然也不好解决。

在我看来,收入分配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方面面因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是加税、减税或涨工资、给农民和低收入群体发点钱那么简单。改革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对症下药,从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入手。我认为,造成中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法治不健全、执法不严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二是政策导向过于追求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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