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恩投资的主要方式是一笔总价为2.33亿美元的7年期可转换债券。作为条件,贝恩坚持要有权挑选11名董事会成员中的3人。这相当于让在这场争战中没有股权的一个“投资者”占据了27%的董事会。如果国美不遵照这样的约定,贝恩就会对它,也就是真正的股东作出惩罚。
与此同时,贝恩还同意认购国美公开发售的新股。作为认购方,贝恩有权购买现有投资者(具体来说就是黄光裕)所持有股份以外的股份,此举实际上会削弱这些股东的股权。
这种情况之所以看似可以忍受,部分原因是黄光裕的被捕吓到了信贷机构和供应商,国美因此急需现金。不过这笔交易也引发了棘手的管理权问题。公司管理层将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对董事会的控制权一一拱手相让,换取一笔其实是贷款的“投资”。
贝恩正在将持有的债权转换成股权,从而在9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上投票反对黄光裕。这样一来,贝恩将成为国美真正的投资者。它和其他股东一样,面临着同样的风险,而手中可转债的消失也会终结它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任命董事会成员的特权。
换句话说,在中国,如果想碰一下运气,那么就得像贝恩一样,有时确实必须得付出点代价。这能说是“狂野西部”吗?(据《华尔街日报》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