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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淘宝商城“神秘抽检”

来源:qq.com 时间:2012-10-09 20:28:40

  “商家响应了维权,把货款退给了消费者,做到了做好售后服务,这个维权就结束了。”颜乔说,贺磊拍下第二笔交易,但没付款也没拿到货,“淘宝商城”无法判定第二次拍的产品是否也像第一次的商品一样,所以无法支持消费者的维权要求。

  商家改行“黑”商家

  沈晖的团队正在研究,“趁乱搞个抽检师,估计更好来钱”

  当王巍、贺磊焦头烂额时,沈晖(化名)则在暗处庆幸。

  一个名为“网赚”的QQ群,各种头像不停闪烁。

  沈晖在招募发票师,他专靠敲诈“淘宝商城”商家赚钱。

  QQ群中也有商家潜入,“你这不是诈骗吗?”并敲过来一长串愤怒的表情符号。

  沈晖一拍桌子,扬起烟灰无数,“我就是搞你,你能怎么着?”

  戴着黑边眼镜的沈晖,线下比线上斯文得多,他坦言“心里有恨,就是在报复”。

  两个月前,沈晖还是“淘宝商城”销售小饰品的商家,平均每天销售六七十单货。

  7月初一天,一位买家从沈晖的店铺挑了件小饰品,通过阿里旺旺询问“能不能开发票?”

  这件饰品售价不到一块钱,沈晖觉得开发票麻烦,说开发票需另出货款5%的税点。

  这句话刚发,对方立刻下线。

  按照“淘宝商城”的服务规则,商家须无偿提供普通发票。

  当天下午,有个陌生“阿里旺旺”要沈晖加个QQ号。

  QQ上,对方直接说,“不开发票要被投诉,想不想解决?”

  沈晖问如何解决,对方发来支付宝账号,“打1000元进去,就撤销投诉。”

  没有打钱,沈晖大骂对方。几天后,他的店被扣了6分,销量锐减到每天七八个订单。

  沈晖不服,把对方敲诈的聊天记录上传,要求“淘宝商城”核实。“只认阿里旺旺。”淘宝商城答复,QQ记录不能作为证据,相关处罚成立。

  沈晖跟其他商家打听,“这叫发票师”,不少商家都被“黑”过。

  “还有差评师、投诉师。”沈晖在网上一搜,这一行还有专门的培训教材。他花20元买了一套,教材里说得明白,“玩的就是淘宝商城规则的漏洞”。

  越看越解气,沈晖干脆把店铺转给朋友经营,自己干起发票师。

  “这行赚钱太容易了。”9月12日,沈晖抽着软中华,靠着转椅,跷着二郎腿。

  整个8月,沈晖得手30多次,“要800块,还是要1000块,全看我的心情。”他说,准备招些人手扩大经营,“干这行都跟淘宝商城有关系,不是曾经的商家就是商城工作人员”。

  “每次就是千把块钱,就算商家报案,警方也不会立案。”沈晖说,“淘宝商城”的监管更是形同虚设,他用来“钓鱼”的多个阿里旺旺号,至今没有一个被“淘宝商城”查封。

  按照“淘宝商城”规定,买家注册阿里旺旺,不需绑定身份信息,只需一个手机号。

  在沈晖楼下小店,手机号30元一个,不需要任何身份信息。

  如今,沈晖的团队正在研究“淘宝商城”的抽检规则,“趁乱搞个职业抽检师,这个估计更好来钱”。

  “淘宝商城”公关总监颜乔称,最近几个月,商城不断给商家发站内信,告知商家注意诈骗,“现在我们也会跟公安部门配合,对集团式的诈骗进行打击。”

  谁来监督“淘宝商城”

  事实上,目前尚无具体法律法规对网购进行具体的约束

  直到昨日,贺磊的700元检测费仍无处讨要。他投诉的那家店铺,已对产品材质等说明进行了修改,还挂出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送检人是店家的名字,但送检时间和检测编号却与贺磊手里的检测报报告相同。

  “他们盗用了我花钱做的检测报告,现在却成了他们规范经营的招牌。”贺磊嘟囔着说。

  “我们不反对监督,问题是由谁来监督?”王巍等店家准备起诉“淘宝商城”,“它制定规则,执行规则,还自己当法官审判,店家的权利谁来保障”。

  法易网CEO、律师王昌丰认为,单方面抽检整个过程并非公开透明,这种抽检应该是无效的,基于此产生的检测报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保证金应是向利益受损一方赔付的,由于“淘宝商城”并没有对利益受害方进行举证,也就谈不上扣除违约金。

  事实上,自2000年起,相关部门对电子商务、互联网零售环境的规范制定一直在进行。

  期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和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也陆续出台。

  2011年4月,《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发布,要求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修改业务规则和处理争议时应当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9月14日,商务部研究院专家团总干事曾丹烁称,事实上我国目前尚无具体法律法规对网购平台进行具体约束。

  “淘宝商城同时作为规则制定者、规则执行者、受益者,在所谓抽检中又扮演了工商、质监角色,已完全将具有公权力的监督机构抛开,这有损于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曾丹烁认为,第三方网购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必须建立类似听证会的机制,公开征求商家、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滞后性。”曾丹烁坦言,一是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二是相关部门制定法规的素材多来自大型的网络服务平台,难免会有一定倾向性。

  9月26日,“淘宝商城”公关总监颜乔表示,国家对网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跟“淘宝商城”保持着很密切的沟通,“法律永远是滞后于现实的,淘宝商城的管理规则,给国家提供了很重要的参考。”

作者:  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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