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终审驳回加多宝申请,广药7月底将完成全国铺货
【财新网(微博)】(实习记者 陈若菲)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公布,“王老吉”商标之争走向尾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 正式收回“王老吉”商标所有权。
7月16日下午三点,广药集团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办“王老吉”商标新闻发布会,宣读了上述终审判决书。这份判决书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结果的申请。
广药集团表示,依据仲裁委和北京一中院的裁决和判决,从2010年5月2日起,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和红瓶王老吉凉茶皆为违法侵权产品,所有“红罐王老吉更名”、“红罐凉茶更名”的说法都属于虚假宣传。
不过,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为了做大做强“王老吉”,广药将通过市场行为公开选择合作伙伴,并表示仍愿意和鸿道集团合作。
他说,相信鸿道集团对王老吉这一品牌有着深厚的情感,如果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不便于进入大陆,广药集团可以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地点和他谈判,甚至可以“到海外去谈”。他表示,这是广药集团最大的诚意。
早在2000年,广药集团曾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为2000年至2010年5月。
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2004年陈鸿道行贿案发,后取保候审潜逃,至今仍未抓捕归案。
此后,广药集团重新了解“王老吉”商标相关合同内容,发现该合同对鸿道集团存在明显保护倾向,不仅商标使用费收取比例不符合销售额5%的国际惯例,此外,中国注册商标授权使用最长期限为10年,“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则授权17年,超过合法期限7年。
2010年5月,广药集团在与鸿道集团第一份商标使用合同到期后,通过公函等形式与鸿道集团联系协商商标许可问题。广药集团称均未获得回应。随后,广药集团于2010年8月30日,向鸿道集团发出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停止支付商标使用费的律师函。
广药称,鸿道集团一方面对广药的主动协商不予回应,另一方面却无视广药的律师函,继续向广药集团的账户上强行付款,以造成广药集团继续收取商标使用费的假象,广药集团不承认、也不确认这笔费用。
2011年4月26日,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终局裁决,上述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2年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7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鸿道集团关于撤销仲裁结果的申请。至此,“王老吉”商标将正式重归广药集团。
广药集团总经理吴长海表示,自今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后,广药集团自5月12日收到裁决书,就开始积极投产。两个月已经在全国超过80%的省份铺货,相信7月底就会实现全国铺货。
吴长海透露,目前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已经与统一、银鹭等全国30多家大型食品生产、供应企业签订合作协议,7月份的产量将是6月份的10倍以上,8月份产量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