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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集团“民告官”二审悬而未决 当庭未宣判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2-03-08 11:11:31

  本报讯 (记者廖丰)首起“民告官”案东星集团起诉民航中南局案二审昨天在广州开庭,但当庭并未宣判。东星方面表示,若还败诉,将会申请再审。

  东星的上诉书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被上诉人以《民航明传电报》形式下达的《关于暂停东星航空公司飞行的通知》(中南局发明电(2009)240号)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上诉书写道,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定性有误,暂停飞行决定既缺乏“现实需求”又无“暂时性”的时间限定;其次,一审法院没有尽到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法定职责,判决法律适用错误。

  不过,被告民航中南局的代理律师承认,由于“时间、事情紧急”,文本起草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所以通知在表述上的确存在“瑕疵”。停飞决定是基于检查得出东星航空于2009年初已经处于资金紧张、债权人申请其破产重组、航材严重不足、员工情绪不稳的结论。不过,东星集团的代理律师严明义称,中南局并未在一审中提交上述检查,令人质疑。

  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表示,若败诉,依旧会申请再审。

作者:  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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