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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弢:实体零售的去留是否应该由政府调控?

来源:金融界 时间:2016-12-01 17:15:37

  关于电商是否应当替代实体零售业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在今年“双十一”当天,电商代表性平台天猫收获了1207亿元的交易额,继续刷新着历史纪录。而另一方面,实体零售业却不断曝出关店消息。冰火两重天的格局看似更加验证着电商的优势和“颠覆”能力。实体零售业态看似不可避免地走向没落,甚至连政府都看不下去了,在11月11日当天,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直接为实体零售业“指引”出路,鼓励实体零售适时向新业态转型、向落后地区转移,或者退出。

  实体零售业态日渐凋零,是不争的事实,电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购物方式和理念,培育了消费者新的消费习惯,网购已成为普遍接受的购物方式,也是无可争辩的现实。但是,电商是否一定会“颠覆”传统业态?恐怕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每一个投资人都很期待颠覆性的技术、产品、服务出现在市场上,那意味着新的机会、无限发展的空间与利润,以及不可限量的估值提升倍数。但事实上,“颠覆”永远都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妄谈颠覆的创业者,要么无畏,要么无知,要么无耻。无畏要有无畏的资本,有让市场和投资人真正动心的价值,但多数情况下所谓“颠覆”都是后两者的叫嚣而已。

  电商的发展源于近十几年互联网的日益普及,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也让人们越来越习惯于电商的购物模式和消费体验。电商的发展本身也促进了商业业态的更新,带来更多新技术包括大数据的应用、仓储物流也更为精细化、供应链管理亦更加优化。电商的发展对于商业、制造业乃至社会经济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

  但购物是每个人都会发生的十分高频的消费行为,场景也是多样化的,电商不可能涵盖所有人的所有消费场景。而实体零售业所提供的购物环境,与电商的特点相比,是可以形成一种差异化、互补性的关系。不同的消费者,或者是同一个消费者在不同的时间段,甚至是在不同的情绪下,都有不同的消费冲动,既可能选择网购,也可能选择去实体店。绝对庞大的市场空间下,不会没有实体零售的位置。

  抛开所有冠之在电商身上的溢美之词,电商最大的优势其实是价格。如果电商平台上商品的价格与实体零售店面一致,电商仍然会因为便利性等优点取得市场份额,但不可能对实体零售产生碾压性的优势。

  也许有人认为实体零售业态在商品价格上的劣势就是其落后的表现。当然,不同的业态存在着不同的成本结构,但事实上,实体零售商同样有成熟的成本控制体系和运营经验,甚至有利用渠道通路的优势压榨生产商,为自己营造低价优势和资金沉淀的生存格局。但是以租金为首的绝对运营成本的持续提高,让实体零售业很难只通过差异化经营来应对电商的冲击。消费者对绝对价格的敏感性是绕不过去的门槛。

  价格的优势是相对的,并且不应简单归结为互联网的自身属性。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畸形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形下,人力资源成本的不断提升,造成了实体零售业的绝对运营成本很难有控制的空间。

  商业的发展,也经历过历次的变革,从偶然的物物交换,到行商及固定店铺交易,从小规模的杂货店到大型百货商场再到购物中心这样的商业综合体,从单店经营到连锁经营,从柜台销售到超市的普及,以及自动售货机的推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者的需求日渐多样化,商业作为最密切地,伴随着人们生活的日常经济行为,也必然会不断经历革新。电商的发展同样是应运而生,是适应于新的技术进步和新的消费习惯需要而产生的新商业业态。

  但即便是购物中心这样代表传统实体零售发展高峰的业态出现,也并没有让社区的杂货店彻底消亡,如此庞大的市场空间下,高频的消费行为足以容纳各种看似落后的商业业态,虽然个体店面的更迭或消亡不可避免,但并没有完全上升到整个行业或某类业态的程度。

  大型超市和购物中心作为实体零售业态中的庞然大物,它的出现与推广也曾被认为是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然而主要发达国家在购物中心这类大型业态发展之时,就制定颁布了各种类型的《大店法》,意在约束这类业态的空间布局和发展速度,防止其对其他小型零售业态的生存造成影响,以维系商业生态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反观我国的情况,在购物中心遍地开花时,并没有看到各地政府部门制定什么政策对其加以限制,甚至曾经作为先进业态而不断引进和重复建设。等到电商一片欣欣向荣之时,政府又对这种冠以互联网经济头衔的业态推崇备至,甚至直接发文“引导和鼓励”实体零售业务转型或退出,不能不说,政府部门的功利心态超过了其规划能力。

  政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者和监管者,是否有必要“指导”各个市场主体的具体经营方向?如果实体零售业的各主体不准备接受政府的“指导”,各地政府部门会如何落实“意见”?

  前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市场活力的释放。我们不会否认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的必要性,绝对的自由主义只会导致市场的混乱。但是政府如果习惯于用行政力量去干预具体的市场行为,也同样会导致另一种混乱。植根于市场之中的各个主体能够深切体会市场行情的变换,并适时调整和改变经营策略、更新业态,甚至更换业务范围。尽管这种调整和改变可能会出现决策错误,但市场主体本身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要他们的行为在法律明确允许的框架之内。

  电商是否自带属性,天然就比实体零售更具有优势,是否就应当替代或者“颠覆”传统商业,这本身没有那么重要,人们是愿意去网购还是想去实体店消费,还是兼而有之,市场自会通过需求变化做出合适的选择,并没有上升到需要政府对此深思熟虑的程度,因为至少电商这个行业还远不能代表经济结构调整的新方向。

  实体零售的衰落,并非是业态本身的问题,如果经济下行压力得不到缓解、高昂的绝对经营成本无法得到控制、代表中坚力量的中产阶级消费群体无法形成气候,实体零售固然难以为继,其他行业也同样会步履维艰。如何有效提升消费需求,营造经济有效发展的环境和内在逻辑,这才是政府应当关心和解决的问题。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固然充满善意,也不乏实际意义,但谁也不能保证政策方向真正符合了市场需要,也无法保证落实的过程中不会产生额外的损失。以政府的能量和号召力去拔高互联网概念和作用,并不能拯救实体经济,反而干扰了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当所有店面都改头换面为“创客空间”、“体验中心”,街道上充斥着快递三轮车时,并不能表明经济发展格局就此上升到新的高度。以监管者的身份过分干预具体经济行为,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与喜好来决定市场的规划,无论是出自于善意,还是权力控制欲,亦或是其他目的,最终结果其实并没有区别。

  张弢:北京天宸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作者:张弢】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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