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万达商业(03699.HK)披露了2016年公司债第一期发行募集说明书,称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 年期 50 亿元。第一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包括华融证券、申万宏源。
拟动用发行债券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偿还本公司债务、补充本公司的营运 资金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募集说明书披露,万达商业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万达商业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 1,441.91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 812.20 亿元,未使用授信 余额 629.71 亿元。
此前的2015 年 8 月 28 日,万达商业发行过一期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到期年利率 4.09%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50亿元,期限为 5 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即1月5日,万达商业已发行且还处于存续期的债券累计余额为 222.04 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 322.04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20.37%,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的 40%。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万达商业的资产负债率为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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