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9月28日消息(记者张国亮)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民间资本参与医疗、铁路等产业投资细则列出出台时间表,而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在民间投资方面往往先行一步,《浙江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由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今天上午,浙江省发改委投资处的相关领导向记者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亮点和主要内容:
一是第一次提出民间资本投资在浙江投资当中主体地位作用和问题。第二是在国家允许范围内的基础上,再次扩大民间资本可投资的范围,比如海洋开发利用等领域。三是大力发展创新发展地方性的金融机构,这和浙江近年来大力发生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相关联。
此外,条例还提出了推动民企业创新,发展大企业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以及明确政府的职务和监督职能。据介绍这份实施意见将下发到各个具体部门,由他们来制定实施细则。引发实施最早将于这两天实施,最晚将等到国庆之后。
对于即将出台的新36条的细则,记者采访过一些浙商。他们表示,希望细则尽量开放金融、医疗、基础设施等民资可投资的领域,并降低这些领域的门槛,否则即使开放了也没有实际的意义。此外,浙商们还希望政策对于民资企业进入这些领域之后能够一视同仁,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